土地出让,土地划拨,土地转让三者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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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土地出让?什么是土地划拨?什么是土地转让?

大家经常看到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土地转让,三者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呢?从定义、区别、用途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说说。

我国取得土地的形式主要是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至于土地转让则是在二级市场上流转。

定义

首先大家要明白,无论是土地出让还是土地划拨,这个对象指的都是土地使用权,并不是说这个土地就是你的了,而是在一定期限内你拥有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土地的所有权还是归国家的

大家先有个概念,国家的土地包括国家所有土地和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今天主要聊的是国有土地。

像我们平时生活中所说的宅基地算是历史遗留吧,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土地。

听家中长辈说过,早期(80、90年代)之前,宅基地是比较好批准的,现在…难喽,所谓的三不批、四禁止、两注意框得死死的。

首先宅基地它是属于村集体的,平时我们理解的土地出让则是属于国家的,你得是这个村的,你才可能拥有宅基地,并且也只是使用权,不是所有权。

其次,宅基地只能在这个村集体之间的成员间进行转让,当然这个转让得经过村里同意。.

最后,宅基地能不能继承,得看这个宅基地上面有没有建筑物,根据“房地一体”原则,宅基地是可以继承的,但是如果这上面没有建筑物,那么子女是不能继承该宅基地的使用权的。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讲成大白话就是土储中心通过招标挂的形式,将这块土地挂在网上拍卖,价高者得,像我们平时购买的商品房,房地产开发商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然后再盖成商品房出售给大家。

二、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将该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划拨划拨,就涉及到有偿和无偿了,如果是无偿的话就是某个主体(一般是公司)免费得到这块土地使用权,这里的无偿是相对的。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这块土地你通过出让或者划拨取得,你现在想转手卖了,这就是所谓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当然了,如果这块土地你当时是通过划拨无偿取得,虽然划拨原则上是允许转让,但条件相当严苛,大家想想就好了,包括但不限于补缴土地出让金等,有这功夫还不如直接去买一块。

区别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开市场上进行拍卖、招标或协议的方式,总结一下就是“交钱”。

出让的主体必须是政府。

使用权的时间是根据土地性质,像居住是70年、工业是50年、商业40年等等。

比如我们大家拥有的房子,是由两部份组成的,一个是房子,就是你的家。一个是你的房子所占用的土地。

首先要明确一下,你是拥有这个房子的产权,山无棱,天地合,它永远都是你的。

其次,这个房子所占用的土地,开发商当年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取得了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年限是70年,这个70年是从开发商拿到这块土地使用权开始计算,并不是你买到房子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然后,等到70年后,这个土地使用权就到期了,当然了大家也不用担心,根据物权法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会自动续期。

那么如果你住了30年,这个时候遇到拆迁,拆迁补偿费是会根据你房子的情况、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等情况进行合理的计算,只是这个拆迁费有多少就不清楚了。

备注:中国实行土地出让制度是在1990年5月,最早到期的,也就是2060年,所以大家也不用想太多,争取活到那个时候,看看到时候是怎么解决的。

二、土地使用权划拨,通过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才可能以“无偿”的形式取得,这里的无偿是相对的,有时候划拨土地你是需要缴纳补偿、安置费用,有时候是完全无偿的,总结一下就是“看你本事”。

关于划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中有约定以下几点:

(1)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

(2)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

(3)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总结一下:当时是无偿给你的,现在政府有新的规划,那政府现在就可以无偿收回你这块土地,当然也不是白收回了,如果你已经在上面盖了建筑物啥的,那政府是需要给你一定的补偿,至于这个补偿的金额,另议

时间是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看政府需求。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会出现转让行为的,一般指的是商业、工业、居住用地。

时间就是根据当时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比如你在39年前取得了一块商业用地,那么你现在买了这块地,那这块地的使用权年限你就只剩下一年了。

用途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取得的土地主要是用于城市建设、工业、商业、住宅等方面,当你拥有了这块地以后,你就可以在合理范围对这块土地进行处置,你可以进行转让也可以将这块土地这些出租、抵押等行为。

合理范围内没啥限制,但是如果你长期不开发且没有合理的理由,是有可能被收回的。

“超人李嘉诚”(李摘瓜)旗下的和记黄埔早些年就在国内买了一大批土地,但是又没有开发,捂着地。

2001年以楼面价1750元/平方米拿下北京姚家园地块,等到了2023年还没有卖完,这个时候最低拟预售均价为90672.35元/平方,是当年拿地价的51.8倍,啧啧啧,他有理由的。

二、土地使用权划拨主要是用于国家机关和军事、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使用权人对划拨土地的使用受到严格限制,必须按照规划用途使用土地,并且不得对划拨土地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行为。(限制得死死的)

所以划拨用地在融资方面十分受限。

当然了,你通过划拨取得的土地也可以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转为商用。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

看你通过转让取得土地的性质了,商业就商业,工业就工业,没啥好说的。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土地出让年限,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集么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