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罪刑罚标准 (一)

优质回答针对非法集资案件,根据涉案数额大小判处5年以下至无期徒刑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涉案金额较小者,处以2万至20万元罚金;
涉案金额较大者,判处5至10年有期徒刑以及5万至50万元罚金;
若涉及非法集资数额大于特别巨大,则处以10年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非法集资并非独立罪名,而是包括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两种情况。
非法集资是指以欺骗手段非法筹集资金,且数额达到法定标准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本质在于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途径向社会公众或集体募集资金。
对于非法集资的从犯,应视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及作用进行定罪量刑。
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应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同时,《刑法》第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者,将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若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将被判处3年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此罪,将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非法集资人员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二)
优质回答非法集资的量刑标准在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非法集资的金额达到20万元以下2万元,那么是处以5~10年的有期徒刑。非法集资的量刑标准,主要是根据非法集资的金额来进行判断,以及是否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一、非法集资人员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非法集资的认定标准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的;
(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的;
(二)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的;
(三)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的;
(四)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非法集资现在已经属于一种典型的涉众型经济犯罪,非法集资的量刑标准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且需要处以罚金,非法集资可以分为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量刑认定的标准会有所不同,但是最高都是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多少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三)
优质回答1、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2、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一百万元属了特别百人。具体规分如下: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有10万元的,唐当认定为“教额位人”教额在3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随巨大”:救额在100万元的,成当认定为“的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商许骗,数额在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教额位大”;教额在1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后大”;数颜在5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顾特则巨大”,
一百万元属于特别巨大。
具体规定如下: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数额在3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数额在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数额在1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数额在5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司法解释:
2010年12月13日最高法《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使用诈骗方法以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隐匿、销毁帐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抵
根据2001年1月21日最高法《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集资诈骗罪和欺诈发行股票、证券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客观上均表现为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区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非法集资,或者在非法集资过程中产生了非法占有他人资金的故意,均构成集资诈骗罪。但是,在处理具体案件时要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不能仅凭较大数额的非法集资款不能返还的结果,推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二是行为人将大部分资金用于投资或生产经营活动,而将少量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或挥霍的,不应仅以此便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2017年6月1日最高检公诉厅《关于办理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就集资诈骗行为的认定,纪要如下: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是集资诈骗罪的本质特征。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区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关键要件 ,对此要重点围绕融资项目真实性、资金去向、归还能力等事实进行综合判断。犯罪嫌疑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原则上可以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1)大部分资金未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名义上投入生产经营但又通过各种方式抽逃转移资金的;
(2)资金使用成本过高,生产经营活动的盈利能力不具有支付全部本息的现实可能性的;
(3)对资金使用的决策极度不负责任或肆意挥霍造成资金缺口较大的;
(4)归还本息主要通过借新还旧来实现的;
(5)其他依照有关司法解释可以认定为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对于共同犯罪或单位犯罪案件中,不同层级的犯罪嫌疑人之间存在犯罪目的发生转化或者犯罪目的明显不同的,应当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目的分别认定。(1)注意区分犯罪目的发生转变的时间节点。犯罪嫌疑人在初始阶段仅具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故意,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但在发生经营失败、资金链断裂等问题后,明知没有归还能力仍然继续吸收公众存款的,这一时间节点之后的行为应当认定为集资诈骗罪,此前的行为应当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注意区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目的的差异。在共同犯罪或单位犯罪中,犯罪嫌疑人由于层级、职责分工、获取收益方式、对全部犯罪事实的知情程度等不同,其犯罪目的也存在不同。在非法集资犯罪中,有的犯罪嫌疑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有的则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对此,应当分别认定为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证明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可以重点收集、运用以下客观证据:
(1)与实施集资诈骗整体行为模式相关的证据;投资合同、宣传资料、培训内容等;
(2)与资金使用相关的证据:资金往来记录、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资金使用成本(包括利息和佣金等)、资金决策使用过程、资金主要用途、财产转移情况等;
(3)与归还能力相关的证据:吸收资金所投资项目内容、投资实际经营情况、盈利能力、归还本息资金的主要来源、负债情况、是否存在虚构业绩等虚假宣传行为等;
(4)其他涉及欺诈等方面的证据:虚构融资项目进行宣传、隐瞒资金实际用途、隐匿销毁账簿;等等。司法会计鉴定机构对相关数据进行鉴定时,办案部门可以根据查证犯罪事实的需要提出重点鉴定的项目,保证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与待证的构成要件事实之间的关联性。
集资诈骗的数额,应当以犯罪嫌疑人实际骗取的金额计算。犯罪嫌疑人为吸收公众资金制造还本付息的假象,在诈骗的同时对部分投资还本付息的,集资诈骗的金额以案发时实际未兑付的金额计算。案发后,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还集资款项的,不能从集资诈骗的金额中扣除,但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集资诈骗罪定义、立案及量刑(2022最新) (四)
优质回答集资诈骗罪:定义、立案与量刑解析 金融领域中的欺诈行为,非法集资的法律红线清晰明确。集资诈骗罪的本质是,当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运用欺诈手段,骗取公众或单位资金,数额达到个人10万、单位50万的标准,即触犯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构成犯罪。法律对这种行为的刑事处罚有着严谨的数额界限,对于个人诈骗,数额分别为较大(10万-30万)、巨大(30万-100万)、特别巨大(100万);单位诈骗则对应为较大(50万-150万)、巨大(150万-500万)、特别巨大(500万)。
认定非法集资诈骗的关键在于“非法占有目的”的界定。行为人如果明知无偿还能力仍进行诈骗,或者有大量资金无法归还的意图,将被认定为非法占有。在共同犯罪中,即使部分成员有非法占有目的,而其他人无此意,也会对非法占有者追究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诈骗数额的计算以实际骗取金额为准,但已归还部分、广告费、中介费等不扣减,利息则被计入诈骗总额。司法机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指导,根据金融管理法规、单位犯罪认定标准以及涉案下属单位的处理,细致分析主观故意和犯罪事实。
在集资诈骗案件的调查中,证据收集尤为重要,如虚假身份、合同虚假、虚假宣传和资金流向等,都会成为定罪的依据。处理此类案件时,宽严相济政策强调区别对待,重点惩处组织者和管理者,对积极配合调查者给予从轻处理。跨区域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主导,涉及管辖争议时,上级机关会进行协调统一处理。 司法机关在保护集资参与人权益的同时,会依法追缴违法所得,并公开案件进展和资产处置情况。对于违法行为,无论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还是集资诈骗,都要根据行为实质、危害程度和法律规定进行定罪量刑,确保公正司法。
总的来说,集资诈骗罪的认定与处理涉及法律的精细划分和严谨操作,旨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彰显了我国对金融犯罪打击的力度和智慧。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非法集资怎么定罪量刑30万的信息了解不少了,紫律云网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