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劳资纠纷,员工离开公司,公司负责人写了承诺书,但到了支付剩余工资时,却一直拖着工资不愿意给,该咋办呢?最近,成都某物流公司货车驾驶员向某阳就遇上这样的事。

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18日,向某阳经朋友介绍到成都某物流公司从事物流运输工作,公司负责人口头表示,工资底薪1000元,加运输货物公里数,为其计算工资。“上班期间,我每天几乎是夜晚跑运输,从成都向乐山、绵阳、德阳等地运输货物,来回都会有货物拉。”向某阳说。

3月7日上午,向某阳在某物流园运送货物时,他无意间走出抽烟区,抽了一支烟。后被园区监控发现了,并通报给了物流公司。事后,公司负责人表示,按规定罚款其1000元。对此,向某阳解释,当时他本来抽烟区抽烟,突然接了一个电话,他便一边接电话一边走出了抽烟区。“像这种情况,园区会向物流公司一次性罚款200元。而公司老板却要罚我1000元。之前,公司也没有告诉我抽烟罚款。”

“我认为罚款是可以的,但一次就罚这么高,我实在无法接受!”向某阳说,因此纠纷,3月8日一大早,公司负责人让其将汽车开回公司,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让我走人可以,但请把我的工资结算了。”公司负责人却表示,要等到3月底才能结算工资。双方僵持不下,向某阳表示,不结清工资,他就不给车钥匙。后在辖区派出所调解下,公司负责人结算其工资为5000元(扣除抽烟罚款200元),现场写下承诺书,并支付其4000元工资,等处理完交通违章后,再支付其1000元工资。

5月9日,公司负责人写下承诺书已两个月了。向某阳还未收到剩余工资,便向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律师程积焱咨询,该如何要回这1000元工资。

程积焱表示,向某阳持有公司负责人写的承诺书,可先与公司协商解决,如果公司一直拖着不给钱。“你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也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书面申请。若不服仲裁,还可向当地法院起诉。”程积焱说。

(四川工人日报记者向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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