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和雇佣合同有什么区别 (一)

劳动合同和雇佣合同有什么区别

贡献者回答1. 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在性质上有明显区别。雇佣合同是指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而劳动合同则是用于确立劳动关系的用工合同,通常存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

2. 两者的目的也存在差异。雇佣合同的目的通常是为了完成特定的工作或服务,而劳动合同则是为了确立长期的劳动关系。

3. 国家对这两种合同的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受到国家劳动法律体系的严格监管,包括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相比之下,雇佣合同的监管相对宽松。

4. 合同主体及其关系也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通常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关系是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而雇佣合同则可以是任何个人之间的合同。

5. 法律调整的范畴也不同。劳动合同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而雇佣合同则可能受到合同法等其他法律的规定。

6. 在争议处理程序上,劳动合同争议通常需要遵循《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特别规定,而雇佣合同争议则按照一般合同争议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还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签订书面合同,应在用工后一个月内完成签订。如在用工前签订合同,劳动关系则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此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雇佣合同区别 (二)

贡献者回答在法律合同形式上,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存在明显的区别。首先,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雇主(包括企业及个体经济组织)和劳动者,劳动者在经济组织中具有从属性,而雇佣合同主体之间则是平等独立的,没有身份隶属性。 其次,国家对两者干预力度不同。劳动合同建立时,国家意志起主导作用,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且劳动争议必须先通过仲裁解决。而雇佣合同的签订主要依赖于当事人意愿,国家干预较少,纠纷处理通常直接通过法院。

再者,争议处理方式和程序不同。劳动争议受《劳动法》调整,需要仲裁前置,而雇佣关系争议则适用《民法通则》,直接诉诸法院。在权利义务方面,劳动合同中雇主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险,而雇佣合同中雇主没有此类义务,风险负担也有所不同。在劳动关系中,雇主可能承担更多责任,而雇佣关系中雇主和雇员的责任划分明确,赔偿责任明确划分。 最后,风险负担和赔偿责任的处理依据不同。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在执行职务时造成损害的责任归属和赔偿标准相对模糊,而在雇佣关系中,雇主和雇员的责任界定清晰,赔偿责任明确。对于雇员自身伤害的处理,劳动合同和雇佣合同适用的法规和赔偿规则也有所不同。

扩展资料

即 “雇佣契约”。当事人一方 (受雇者)向对方(雇主)提供劳动力以从事某种工作、由对方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协议 (或契约)。

劳务合同和雇佣合同的区别 (三)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

(一)性质差异

雇佣合同是指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协议,其核心在于雇佣人与受雇人之间的关系;而劳动合同则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用工合同。

(二)目的差异

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标,强调的是雇佣人对受雇人的“所有”和“支配”;劳动合同则以提供劳务的劳动者为核心,旨在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

(三)国家干预程度差异

雇佣合同更多体现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国家干预较少;而劳动合同涉及更多的国家干预,对合同的订立、用人单位的义务等方面有专门规定,主要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四)主体及关系差异

劳动合同的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通常为法人或社会团体。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后,需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承担特定工作。受雇人与雇用人间存在从属关系,受雇人劳动需高度服从雇方。而雇佣合同的主体可以是公民与单位,或双方均为公民,提供广泛的劳务,受法律调整的服务均适用于雇佣合同。

(五)法律调整差异

劳动合同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雇佣合同属于民法调整范畴。

(六)争议处理程序差异

劳动合同争议需经仲裁前置程序后,才能由司法机关介入,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裁决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雇佣合同争议可直接由法院受理,适用民法规定处理。解除合同无特殊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雇佣合同。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紫律云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