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实行什么制度 (一)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实行什么制度

优质回答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制度强调零报告、专项报告和定期报告的实施。根据《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试行),零报告要求巡查人员每次巡查任务结束后,即便未发现违法行为,也需汇报巡查结果。这确保了巡查工作的透明性和即时反馈。

专项报告则针对重大或突发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要求巡查实施主体立即向本级政府及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这种即时反馈机制有助于迅速应对可能的违法行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定期报告则是指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管理所需定期向地方政府及上级部门汇报巡查工作进展、总结巡查情况、分析当地违法形势,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处理建议。这种制度确保了巡查工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有助于形成对违法行为的长效监管机制。

零报告、专项报告和定期报告三者共同构成了一个全面、系统且高效的巡查报告体系,旨在提升国土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保障国家土地资源的安全与合理利用。

新形势下怎样做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二)

优质回答(1)建设管理机制,缓解矛盾

为了应对当前国土资源供需矛盾加剧的局面,进一步理顺批地、征地、供地、发证、管地、管矿等工作链条,在关键岗位、核心业务、重点环节等方面进行重点规范和创新是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手段;进一步建立完善土地和矿业权市场的相关制度,规范出让、转让等各个环节,加大市场配置资源的力度,加强对土地出让、土地评估、矿产储量评审和矿业权评估机构的管理,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是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行政审批办事制度与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梳理执法依据,编制依法行政手册,推进精细化管理是解决这一矛盾的保障。

(2)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质量

制度建设是解决矛盾的核心工作。首先,密切关注“两法”的修改进程,根据实际,全面查找存在的制度空白,本着先行的原则,及时制定相应的规范,重点放在地质灾害的防治、耕地保护、征地补偿安置、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增减挂钩、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土地综合整治、地籍管理等方面建立完善的相关制度,有效规范各项管理工作。其次,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前置审查、集体审议通过和公布生效制度。根据国家立法进程,适时修改和废止规范性文件,并予以公布,并对规范性文件定期进行全面清查;其三,健全规范性文件的后评估制度。对其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查找原因,及时解决,探索规范性文件的后评估工作制度。

(3)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责任

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标准,规范案卷评查,规范执法资格,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体系,严格落实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促进执法人员积极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加强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提高执法能力。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三)

优质回答为了规范国土资源执法行为,提升违法案件查处效率并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权益,本制度应运而生。[1] 错案定义为在查处过程中,因工作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案件处理不当,损害了当事人权益或引起不良社会影响的案件。[2]

若行政处罚决定因缺乏法定依据、改变处罚种类和幅度、违反程序、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等被依法变更或撤销,将追究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3] 伪造、篡改证据,提供虚假信息或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调查疏漏,都将直接追究责任人责任。[4,5]

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案情或越权干预,同样需问责。[6] 上级对下级的干预导致的错案,需追究其责任。[7]

下级遵照上级处理意见出错时,上级负责人需承担责任。[8] 对案件持有不同意见的检查人员不承担错案责任,错案处理遵循责任必究、教育与惩戒并重的原则。[9]

根据过错严重程度,错案责任人可能面临通报批评、赔偿费用、暂停执法或收回执法证等处罚,严重者可能受到行政处分或法律追究。[10,11] 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即使未造成严重后果,也可能从轻处理。[12]

若存在受贿、报复举报人等严重行为,将加重追究责任。[13]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错案责任追究,并接受上级的监督和指导。[14]

扩展资料

为了规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行为,提高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水平,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土资源部研究制定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并于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告。

执法巡查暂行办法 (四)

优质回答为了加强国土资源的管理,防止土地和矿产资源的非法利用,本省制定了一套动态巡查制度。该制度旨在通过预防和及时发现、报告、制止和处理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各市、县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这一巡查制度。

动态巡查指的是将辖区划分为多个区域,每个区域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巡查,检查土地开发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活动是否合法。市、县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是巡查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巡查工作负全责。

巡查工作主要由执法监察机构、队伍和基层国土资源所承担。执法监察机构负责巡查的组织、规划、指导、监督和考核,而基层部门则负责具体的巡查任务。此外,其他业务机构也需要配合巡查工作。

巡查工作遵循教育与查处相结合、责任与奖惩并重的原则,同时包括本级巡查与上级抽查、部门执法与社会监督。巡查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法律知识和巡查技巧,以确保巡查工作的有效性。

为了保障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市、县需要落实巡查人员,配备巡查所需的设备和工具,并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还会为巡查人员提供人身保险,确保其在巡查过程中的安全。

建立以村(社区)为基础的信息员制度,可以有效弥补巡查工作在人力、区域和频率方面的不足。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建立巡查联动机制,共同打击违法行为。

为了鼓励公众参与,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设立举报信箱和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对举报有效的,应当给予奖励,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紫律云网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