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只要到了检察院,就意味着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已经结束了。
然后公安机关会把所有的证据打包一并移送给检察院,这些打包的所有证据称之为卷宗材料。律师的阅卷工作就是从这些卷宗材料里面去找问题。
当然,检察官也会去阅卷,他的工作主要就是核实卷宗证据以及判断公安机关指控的罪名是否正确,然后给出量刑建议。审查无误之后,就会把案件移送给法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审查案件的事件一般是一个月,如果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到期仍没办法审结的,或者案件确实存在一些问题的,就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退侦的时间是一个月,期满后公安又会把案件材料移送检察院。这个时候,辩护律师一定要去补充阅卷,看一看有没有补充到什么对当事人不利的证据。
退回补侦的次数不能超过两次,而且每一次退侦之后,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都是重新计算的。
如果说经过两次退回侦查还是证据不足的话,那么检察院就只能作出存疑不起诉的决定了。
这样算的话,检察院阶段最长的期限是六个半月。但是一般情况下这个期限不会用满,因为检察院内部也是有考核的。
如果嫌疑人是关注看守所的,大部分案件的审查起诉期限可能就是一个月左右。
如果嫌疑人在检察院阶段选择认罪认罚,那么案件到检察院大概在第四周的时候就会通知嫌疑人及律师过去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但是这个具结书上面,会有很多的猫腻及一些坑。有些检察官并不会把量刑建议写在上面,或者说在具结书上没有体现出缓刑,结果法院判了实刑。
那么到底什么时候才能知道案件有没有辩护空间呢?只有通过律师阅完卷宗,查阅完所有的证据材料,结合被告方有没有有利的证据来综合判断。
如果想要争取不起诉或者缓刑的,那么辩护律师务必要在第一周把卷宗材料拿到手。
因为阅卷通常需要花一到两周的时间才能熟悉案件的整个情况。然后在第二周或第三周的时候跟检察官沟通,提交法律意见。
一定要在检察官没有形成自己的固有印象之前完成沟通的工作,才能起到一个比较好的沟通效果。
如果说承办检察官已经阅完卷了,甚至说把起诉的意见和观点都向领导作了汇报并写好了起诉书,这个时候律师再去找检察官沟通,是很难说服检察官改变意见的。
到了这个时候,根据沟通的结果,案件的刑期幅度可以说已经比较明确了,个别案件甚至可能会知道明确的刑期。
后期要进行的工作,就是到了法院阶段,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努力再进一步的压缩刑期。
所以刑事案件被告人或家属一定要明白一个道理,如果想要争取一个好的结果,那么案件一旦到了检察院,就要第一时间找律师去阅卷。
无论你的行为是对是错,你都需要一个准则,一个你的行为应该遵循的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善你的行为举止。了解完刑事案件家属什么时候才能知道会判多长时间?,集么律网相信你明白很多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