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职务侵占?将单位财物据为已有,会如何定罪处罚?

一、案件详情回顾

在 2012 年 8 月,陈某某、张某某等人顺利中标某排线三标段工程项目,该项目因施工需求需大量土方用于拓宽并垫高路基。面对这一难题,他们向当地某办事处求助。办事处相关领导即刻指示时任某村委书记的被告人付某全力配合。付某迅速行动,亲自陪同陈某某实地勘察挑选取土地点,最终选定已被当地管委会征收但长期闲置未开发的某村南坑山作为取土区域。

之后,付某召集时任某村副主任的被告人李某,郑重向其传达政府已批准在此山取土的决定,并要求李某协同配合后续工作。经多轮协商,付某、李某与陈某某达成一致协议:陈某某支付 10 万元费用,便可在南坑山上按需无限制取土,同时付某与李某承诺负责处理取土过程中可能引发的村民纠纷。

自 2012 年 10 月至 2013 年 7 月,陈某某有条不紊地组织人员在南坑山开展取土作业,累计挖取泥土超过十万立方米,并依约分两次向付某交付人民币 10 万元。然而,后续款项分配却出现问题,付某截留大部分款项,仅转交 2 万元给李某,自己私自占有 8 万元;李某收到款项后,将其中 1 万元上缴至某村账户,名义是村民的青苗补偿费,剩余 1 万元也私自留存。

随着时间推移,法律的追缉悄然降临。2019 年 3 月 27 日,付某在某村被警方抓获。抓捕过程中有个小插曲,付某在警方安排下,协助联系并带领侦查人员成功抓获李某。同年 4 月 2 日,付某、李某分别退还非法所得 8 万元和 2 万元;次年 9 月 3 日,付某进一步主动赔偿国家经济损失 10 万元。

案件进入司法审判程序后,一审波澜起伏。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作出(2020)赣 0502 刑初 344 号刑事判决,认定付某、李某均犯盗窃罪,并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及罚金。这一判决结果令二人不服,随即提出上诉。二审峰回路转,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作出(2021)赣 05 刑终 2 号刑事判决,撤销原判,改判付某、李某犯职务侵占罪。鉴于二人犯罪情节轻微,且已退还全部违法所得,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最终对二人免予刑事处罚。

二、法律深度剖析

罪名辨析核心要点

盗窃罪:其关键认定要素在于 “非法占有目的”,该目的的形成必须基于行为人违背权利人意愿,以 “打破占有” 为起点,进而 “建立非法占有” 状态,直白来讲,就是被害人自始至终都未曾同意财产的转移行为,财产的占有变动是在权利人不知情或明确反对的情况下发生的。

职务侵占罪:核心要点聚焦于 “利用职务便利”,本质含义是行为人凭借自身工作职责赋予的权限,能够对本单位财物实施控制、处分行为。当行为人在代表单位处理事务过程中,背离职责操守,将本应归属于单位的财物私自截留、占为己有,便构成此罪。

本案罪名认定依据

涉案土地于 2008 年已由某区管委会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且长期处于未开发状态。付某全程是依据办事处领导指示协助陈某某取土,这一行为并未忤逆管委会对土地的规划意图,也未侵犯管委会对涉案土方的占有权益,从根源上排除了盗窃罪中 “非法占有” 的前置条件。

付某收取陈某某的 10 万元款项,其用途明确指向解决取土相关系列问题,包括协助村民青苗补偿以及调解取土纠纷等,并非将土方作为个人商品私自售卖获利,按照资金流向与用途定性,这笔款项理应归属于村集体范畴。

付某身为村委书记,在代表村委处理取土事务全程,滥用职务赋予的主导权,将本应入村集体账目的资金私自侵吞,完全契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李某作为副主任,在共同犯罪环节中起次要辅助作用,配合付某实施部分行为,依法应认定为从犯,承担相对较轻的法律责任。

三、刑事合规建议

强化职务行为规范意识

对于村委会成员等基层干部而言,首要任务是清晰界定自身职务权限边界。定期组织学习岗位职责相关法规、制度,确保每一位成员在履职时,能准确知晓何事可为、何事不可为,避免因无知而越界犯罪。

在处理涉及村集体资产、资源事务时,务必严格遵循既定流程。无论是土地使用、资金收支还是项目合作,从提议、决策到执行,每个环节都要有明确记录,确保公开透明,接受村民监督。

健全财务监管机制

村委会应建立独立、专业的财务监督小组,成员由村民代表选举产生,定期审查村集体财务账目。对大额资金收支、资产处置等关键财务事项,实行一事一审计,确保资金流向合规、资产处置公正。

规范财务报销流程,杜绝白条入账、虚报账目等乱象。所有费用支出必须有真实、合法的票据支撑,且经过严格审批流程,防止个别人员利用财务漏洞谋取私利。

提升法律素养培训

村委会应定期邀请法律专业人士开展法律讲座,重点讲解与农村基层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土地管理法、刑法中涉及职务犯罪的条款等,提升干部整体法律意识。

鼓励干部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可设立内部法律知识考核机制,将考核成绩与绩效、晋升挂钩,激励干部自我提升,在日常工作中自觉运用法律思维处理问题,防范法律风险。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职务侵占罪的定罪量刑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集么律网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