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杨祖昆个人经历
- 2、黑社会团伙故意伤人轻伤二级怎么量刑
- 3、黑帮打架应该怎么处罚?
- 4、打人团伙会怎么判?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杨祖昆个人经历 (一)

答在青少年时期,江浩因15岁时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判入狱5年。2009年,20岁的他出狱后并未洗心革面,反而变得更加嚣张。他纠集一群同龄人,活跃于晋宁县城,从事非法的“保护费”收取活动,甚至在昆阳旧寨村委会友谊村开设赌场,雇佣江浩看场,并参与偷盗磷矿石。 2010年四五月间,杨祖昆的赌场被捣毁,他与江浩结盟,组织了一群包括刑满释放人员、缓刑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肆无忌惮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杨祖昆和江浩为核心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他们在晋宁县城横行霸道,多次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并声称要掌控昆阳的娱乐场所。
在2010年8月1日晚的一次收取保护费行动中,杨祖昆等人被警方逮捕。在审讯中,杨祖昆和江浩都否认自己的犯罪行为,坚称只是合作关系。然而,他们的“小弟”们已经坦白,团伙成员携带凶器,制造了多起故意毁坏财物和聚众斗殴的事件。例如,2009年9月,江浩等人通过软件手段破坏网吧计费系统,迫使老板每月支付800元“保护费”。2010年4月,杨祖昆在KTV猥亵女性,并暴力驱逐其朋友。7月,杨祖昆和江浩组织多人扰乱娱乐会所,导致其提前关门。 这些犯罪行为充分揭示了他们犯罪团伙的恶劣行径,证明了他们的罪行累累。警方的行动及时制止了他们的犯罪活动,维护了社会秩序。
扩展资料
杨祖昆,昆阳“黑老大”,以其为首的黑恶势力团伙曾扬言,要“控制晋宁昆阳的所有娱乐场所”。这个涉黑团伙在去年四五月间露头不久,便被警方一举端掉。2011年12月25日,晋宁县召开打黑除恶公判大会,晋宁县人民法院对杨祖昆等涉黑犯罪团伙案件的16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
黑社会团伙故意伤人轻伤二级怎么量刑 (二)
答黑社会团伙故意伤人,造成轻伤二级,可能涉嫌两种罪名: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对于故意伤害罪,量刑范围在3年以下。而寻衅滋事罪的量刑则在5年以下。但最终刑期需依据案件的具体事实而定。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犯罪行为。如果黑社会团伙的成员故意伤害他人,且造成轻伤二级,他们可能面临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然而,量刑时还需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犯罪动机、行为危害性、赔偿情况以及犯罪人的悔过表现等。
寻衅滋事罪则是指无事生非、挑起事端、扰乱公共秩序、侵犯他人权益的犯罪行为。如果黑社会团伙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故意伤害他人,且导致轻伤二级,他们可能面临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样,量刑时会考虑案件的事实、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社会影响等因素。
具体量刑还需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在实际操作中,司法机关会结合犯罪人的行为性质、危害程度、赔偿情况、犯罪动机以及认罪态度等多方面因素,来决定最终的刑期。
综上所述,黑社会团伙故意伤人造成轻伤二级可能面临的量刑范围在3年以下至5年以下。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确保量刑的公正与合理性。
黑帮打架应该怎么处罚? (三)
答一、黑帮打架怎么处罚 根据不同的情况和团伙所涉及的 罪名 ,最少是10年起步。 对于涉黑团伙的首领按团伙所犯罪行 数罪并罚 ,对成员按所犯罪行分别判处 刑罚 。 打架斗殴 就是 寻衅滋事 ,这个问题我国《 刑法 》和《 治安处罚法 》都要规定。 《刑法》规定了 寻衅滋事罪 和伤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 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治安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二、打架斗殴罚款属于什么制裁 属于行政制裁,根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的” 如果造成轻伤,就构成 故意伤害罪 ,要判刑的。按照下面的条款判处: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和处罚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行为人有非法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对此应注意以下两点: (1)伤害行为的非法性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如果伤害行为是合法的,如 正当防卫 或者紧急避险过程中造成一定伤害的,则不构成犯罪; (2)本罪故意伤害的必须是他人的身体健康。自伤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特殊情况下可能构成其他罪,如军人战时为逃避军事义务自伤身体的,应按照刑法第434条的规定,以 战时自伤罪 论处。 2、构成本罪的伤害程度限于轻伤、重伤、伤害致死三种情况。轻伤以下的 轻微伤 和一般的殴打行为,不能构成本罪。至于重伤、轻伤、轻微伤区分的标准,应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 重伤鉴定标准 》和《人体 轻伤鉴定标准 (试行)》的规定为准。 3、本罪主体的 刑事责任年龄 因伤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重伤或者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本罪。 4、对于刑法明确规定以其他罪论处的故意伤害行为,应按照刑法有关条款定罪处罚,而不能以本罪论处。 5、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殴打他人,没有导致严重后果的,只要依法对行为人进行拘留十几天,然后在罚款几百元就可以解决问题了,但是如果打架,有导致一方轻伤的,那么就是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根据规定,要出刑罚处罚。 每一个城市,都会有一些黑社会团体,他们往往都是拉帮结派的进行打架,所以牵涉到 聚众斗殴罪 ,还有故意伤害罪的罪名,如果没有人受伤,法律处罚要轻一些,但是一般都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要对行为人处严重的处罚。
打人团伙会怎么判? (四)
答犯罪团伙共计7人涉嫌了共计11项罪名。首先,该犯罪团伙的犯罪行为构成共同犯罪的,其中主犯将承担较重的刑事责任,从犯和帮助犯等将较主犯从轻处罚。然后,该犯罪行为较多,触犯了较多的罪名,构成数罪并罚。数罪并罚的,刑期会高于最高的罪名的刑期,会低于所有刑期的总和,所以数罪并罚的,会从重量刑。最后,得看犯罪团伙成员各自的犯罪行为以及触犯的刑法罪名。如果是故意伤害罪,那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如果是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有期徒刑。综上,对于主犯来说,如果其犯罪情节严重,甚至致人死亡的,最高刑期有可能会死刑。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团伙致人重伤怎么判,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紫律云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