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
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发布公告
将对123名交通违法行为人
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关于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的公告
以下庞兴金、吴礼记等123名交通违法行为人,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被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依法查获,且告知15日内到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接受处理,但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接受处理。
经调查,此123名行为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予以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规定作出处罚,现公告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现对此123名行为人告知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详见附件),及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等权利。如要提出陈述和申辩的,请自公告之日起12日内向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提出(地址:玉林市玉州区一环北路47号、联系电话:0775—2681288);如要求听证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单项违法行为处以罚款金额2000元及两种处罚符合听证情形),请自公告之日起12日内向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出听证申请(联系单位:法制大队、联系电话:0775-2582983)。
权利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将依法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玉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2025年7月7 日
本公告中的违法代码依照
《广西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代码》
内容如下:
1.代码1712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300元
2.代码10055: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罚款300元
3.代码11190: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
4.代码11182: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100元
5.代码19013:驾驶摩托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罚款200元
6.代码10170: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罚款金额为两倍保费
7.代码19020: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200元
8.代码10024: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500元,强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9.代码5704A: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罚款4000元
来源丨玉林交警编辑丨杨 秋审核丨蒋西河
监制丨文 波
出品丨玉林市融媒体中心
往期精选▼
◆ 玉林市发布强降雨防御预警预报
◆ 3个标段进入路肩硬化建设!玉林这条公路改建工程“进度条”刷新
◆ 7月6日起,玉林市博物馆临时闭馆
◆ 剧毒眼镜蛇惊现广西一小区!紧急提醒:5~8月是活动高峰期
◆ 用地获批!广西连接广东、贵州的两条铁路有新消息
无论你的行为是对是错,你都需要一个准则,一个你的行为应该遵循的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善你的行为举止。了解完罚款、暂扣或吊销驾驶证!123人将被处罚,集么律网相信你明白很多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