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是否具有继承权 (一)

事实婚姻是否具有继承权

法律并未认可事实婚约,因而无资格传承,实际婚姻必须领取结婚证书才能构成正规的婚姻关系和法定的继承权益。

然而,若亡故一方在生前明确表示愿将财产遗赠给另一方,则受赠者有权力获得这份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次婚姻。结婚后男方的房子加女方共同共有,女方死后女方子女可以继承吗你好? (二)

可以按照遗产继承顺序继承女方的那一部分。

婚前房产,原本是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被视为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否则是无法添加名字的。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这个时候该房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被继承人生前未订立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二婚子女可以继承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婚新婚姻法遗产继承 (三)

二婚新婚姻法下,遗产继承的规定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条款。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二婚与初婚在遗产继承方面的法律规定是相同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配偶、子女、父母的顺序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在二婚情况下,如果一方去世,其遗产将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继承。

其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区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但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属于个人财产。在遗产继承时,个人财产将直接归属于遗产人个人所有,而共同财产则需要先进行分割,再按照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二婚情况下,如果一方去世前没有立遗嘱或遗赠协议,其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如果存在遗嘱或遗赠协议,则需要按照遗嘱或遗赠协议的内容进行执行。

总之,二婚新婚姻法下,遗产继承的规定与初婚相同,遵循《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遗产继承时,需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区分,并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或遗嘱、遗赠协议的内容进行执行。

二婚遗产继承可能会出现以下问题:

1、遗产分配纠纷:在二婚家庭中,如果一方去世,其遗产分配可能会引发纠纷。这主要是因为涉及到不同家庭成员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如配偶、子女、父母等。

2、遗嘱争议:如果去世的一方在生前立有遗嘱,但遗嘱内容不明确或存在争议,可能会引发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和纷争。例如,遗嘱中未明确指定继承人或遗产分配比例等。

3、婚前财产与共同财产的区分:在二婚情况下,需要明确区分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和共同财产。如果未能明确区分,可能会导致遗产分配时的争议和纠纷。

4、继承权顺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按照配偶、子女、父母的顺序继承。但在二婚情况下,如果存在多个配偶或多个子女的情况,可能会引发继承权顺序的争议。

二婚和初婚在遗产继承方面,实际上遵循的是相同的法律规定,因此并没有本质上的不同点。不过,在具体的家庭结构和财产状况上,二婚家庭可能会呈现出一些特殊的情况,需要特别注意。

例如,如果二婚双方都有自己的子女,那么在遗产继承时就需要考虑如何平衡双方子女的利益。此外,如果二婚双方在婚前都有自己的个人财产,那么在遗产继承时也需要明确这些个人财产的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没结婚证老公死了继承权 (四)

没结婚证老公死了继承权,具体如下:

没有结婚证就不属于法律保护范围内,不属于继承范围内,所以由死者其他亲属继承。

如果男女双方构成了事实婚姻,则双方即使没有结婚证也是夫妻关系,男方死后,女方作为配偶有继承房产的权利。如果双方没有构成事实婚姻,则没领结婚证,双方就没有夫妻关系,男方去世后,女方不是法定继承人。

夫妻没有结婚证男方死后遗产没有继承权,因为没有登记结婚的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自然也不是法律上规定的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但是如果死亡一方在生前定立了遗嘱将遗产分配给另一方继承,那么就享有继承权。

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如下: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

4、双人头像合影照片,标准尺寸是2寸,人物载边一般在胸至肩,背景一般为红色;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综上所述,如果男女双方构成了事实婚姻,则双方即使没有结婚证也是夫妻关系,男方死后,女方作为配偶有继承房产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婚老公去世后房产怎么继承 (五)

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那么另一方是有房产一半的支配权,有遗嘱的情况下,那么该房产根据遗嘱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该房产的一般根据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任何人都是可以进行放弃自己的继承权。 一、二婚老公去世后房产怎么继承

配偶去世之后,如果死亡的时候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就要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得的共同财产,除另有约定之外,日后在进行遗产分割的时候,配偶会先得到共有财产一般,其余的部分继承人在进行遗产继承。如果遗产有部分是家庭共有财产,在进行继承的时候,应当先把他人的财产分割出来,再进行继承。

二、配偶去世房产继承顺序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一起拥有的产业规模作出了规则,即夫妻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产业归夫妻一起拥有:

(1)薪酬、奖金,指在夫妻联系存续期间一方或两边的薪酬、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方针性收入、补助;

(2)出产、运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联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两边从事出产、运营的收益;

(3)常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联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两边具有的常识产权的收益;

(4)承继或赠与所得的产业,是指在夫妻联系存续期间一方或两边因承继遗产和承受赠与所得的产业。关于承继遗产的所得,指的是产业权力的获得,而不是对产业的实践占有。即便婚姻联系停止前并未实践占有,但只需承继产生在夫妻联系存续期间,所承继的产业也是夫妻同有资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则的在外;

(5)其他应当归一起拥有的产业。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产业规模作了规则。即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产业:

(1)一方的婚前产业;

(2)一方因身体遭到损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日常补助费等费用;

(3)遗言或赠与合同中断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产业;

(4)一方专用的日常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产业。

继承遗产需要提供一系列资料的,如果资料不对或者是少资料,房产局都是不可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在办理之前,建议打电话咨询一下,避免后期会有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房产继承,一定是会做遗嘱的公证,公证会收取费用。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婚姻继承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紫律云网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