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很多时候因为一些客观原因导致双方难以确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但往往因为一些劳资纠纷,劳动者又不得不要求与单位确认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关于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的问题,当事人到底有必要委托律师代理案件吗?
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的问题,其实法律法规并不多,所以在案情比较简单的情况下,没有必要委托律师。
但是,现实中,往往很多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却并不简单。表现有二:其一,不是单纯的只是确定劳动关系,可能还有其他仲裁请求,比如工伤赔偿、加班费、双倍工资、年休假、拖欠工资、绩效工资……其二,虽然只是简单的确定劳动关系,但这个劳动关系可能连当事人自己都不知道找谁(单位)确认劳动关系。
关于第一种情形,如果涉及其他仲裁请求,可能事情就比较复杂,或者超出了当事人自己掌控的范围,那就有委托律师的必要。反之,单一的确认劳动关系的诉求,或者当事人自己觉得还能够把控,可能在没有律师介入的情况下也能应付。
关于第二种情形,事情就更复杂。不要说是当事人,哪怕是很多律师可能也要挠挠脑袋。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不委托律师恐怕相对来说更容易吃亏。
这里,笔者就以近期代理的两个案子为例,说明一下这个问题。
案例1:笔者代理的单位一方(劳动者一方也委托了代理律师)。
事情大概情况是,劳动者(姑且称之为“劳动者”,因为还没有确认劳动关系)入职第一天,上下班途中就发生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依照法律分析,如果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话,那么劳动者就有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的双赔问题。反之,双赔的可能性就不大,协商赔偿除外。关于交通事故赔偿,这个参照法律关系,找驾驶员或保险公司或车辆所有人诉讼维权,赔偿即可;关于工伤赔偿,那么首先要做的一步就是,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因为只有确认劳动关系,才有后续的工伤认定、工伤赔偿等工作。
劳动者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与A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开庭时间本来是2025年5月27日,但笔者代理的用人单位一方按照劳动仲裁委的规定时间提供证据之后,对方代理人及其劳动者开庭当日却心慌了,说没有及时看到证据,要求延期开庭。加上该劳动仲裁委的案件很少,时间也比较充裕,也就答应了对方的请求,允许延期开庭。笔者跑了上百公里,开庭没完成,就领取了一份延期开庭的通知书。
即便如此,到了延期开庭时间2025年6月5日,仲裁委的工作人员也给毫不避讳地说了,证据太少,难以确认劳动者与A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同时,工作人员还给出了建议:要么撤诉,要么与B单位协商解决问题,看B公司愿意否。B单位的人也被A单位申请作为证人出庭,但B单位却没有协商的意思。
笔者估计,近两天会出仲裁裁决书……
案例2:笔者代理劳动者一方。
劳动者一开始信誓旦旦地认为,他就是与A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于是,离职后就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与A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A单位向其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拖欠工资等。
让劳动者始料未及的是,A单位居然不现身。由于证据不足,对方也不出庭,很多事情说不清楚,劳动仲裁委也驳回了劳动者的仲裁请求。
这位劳动者是笔者公众号的老粉丝,关注公众号很多年了。笔者毫不夸张地说,从整个交流、接触过程了解下来看,他掌握的劳动维权方面的法律知识远远超越一般劳动者。这一结果,可以说对于这么一个比较懂法的劳动者而言,也确实让他意想不到。为此,他拿到仲裁裁决书的当天就联系笔者,打算委托笔者代理案件。哪怕起诉到法院,甚至上诉干到二审,也要弄个清楚、搞个明白。
笔者拿到这个案件后,从平时工作的细枝末节等证据上分析,发现:虽然当事人认为是与A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从证据上看,可能找B单位确认劳动关系更恰当。于是,笔者把整个案件重新梳理了一遍,给当事人分析了利与弊,建议另行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B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这里,笔者也强调一句,本人从来就是分析案件的利与弊,说明其中的风险,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是否继续维权,而不是为了接到业务、代理案件,对当事人只说优势不谈风险。本案亦如此,笔者分析过后,当事人当即决定继续维权。
不仅如此,为了让整个事情清楚、明朗,笔者还刻意把“某团”作为被申请人之一,拉进了本案。目的不是找“某团”确认劳动关系,而是让“某团”跳出来说明派单信息背后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业务关系,以便找出真正的用人单位。
实践中,笔者接过不少“半路出家”的案件。劳动仲裁结束,委托代理一审、二审的;一审判决下来,委托代理二审的;二审都已经结束了,委托代理申请再审的。有些案件,可以挽回;有些案件,真的无能为力。无能为力的原因,不只是证据不足;更多的情况是,当事人事先把一副好牌给打烂了。
参考阅读(一):为什么很多律师都不愿意接劳动仲裁案子?当事人自己申请仲裁需要注意哪些事项?https://mp.weixin.qq.com/s/V3pTDB1dBUcYrGT-XYEdGg
参考阅读(二):劳动仲裁遗漏的诉讼请求,能否在向法院起诉的时候增加相关诉求?https://mp.weixin.qq.com/s/ubWfTHktIVebvtfCe9j8Ug
参考阅读(三):请问成都律师刘艳,你可以代理异地案件吗?https://mp.weixin.qq.com/s/zKIVPVfZmoxgm76UXI7Jiw
最后,笔者想说——
从概率上说,委托律师败诉的风险一般情况下比当事人自己去维权更小。
虽然前面只有两个案件,也并不一定具有代表性,但是,不管是劳动者一方,还是作为用人单位,一定要重视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因为一旦确定了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那么彼此的权利、义务就明确了。
至于有没有必要委托律师代理案件,那就视案情分析。只能说,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一般情况下律师更擅长处理纠纷。
当然,特殊情况就例外了。比如,有些当事人在劳动纠纷这一块的经验未必比一般的律师少,尤其是不擅长劳动争议这一块的律师;有些律师,其负责态度、执业操守、职业道德也未必让当事人满意。
本文转自“成都律师刘艳”公众号,更多问题及联系方式关注公众号分享。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劳动仲裁找律师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集么律网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