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父母去世后房产过户怎么办、步骤流程
- 2、继承的房子再次出售需要交多少税
- 3、我的父母相继去世,我如何继承他们的房产,我的儿子能不能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父母去世后房产过户怎么办、步骤流程 (一)

优质回答房产问题并不会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它的旗下往往涉及到了方方面面的知识,比如房产过户就属于具有代表性的房产问题之一。如何处理好过户问题才可以令大家都满意呢对于牵扯到类似麻烦的朋友而言,不妨参考一下下文关于房屋继承登记步骤的规定,并且参考专业人士的建议、利用法律工具和正常的渠道争取到属于自己的最大利益和权益。
一、父母去世后房产过户怎么办
可以办理继承过户,《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需要有效的证明和具体的步骤:
(1)、需要有效的证明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2)、房屋继承登记步骤: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 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父母去世后的房产过户问题往往比较麻烦,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上文所述的房屋继承登记步骤、有效遗产证明就属于必不可缺的流程之一,我们需要准备可以证明遗产以及亲属关系的文件,并且参考专业人士的建议前往指定部门办理房产继承手续,通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房屋测绘等等合法的步骤以后才可以达到最满意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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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房子再次出售需要交多少税 (二)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1、不满5年的:
(1)契税(根据买房人的情况,首套1%,二套3%,非普通住房不论首套二套都是3%);
(2)营业税:不满2年的5.6%,满2年免征;
(3)个税: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1.5%。
2、满5年的:
(1)契税:同上;
(2)营业税:普通住房免征,非普通住户按"评估价-房证原值"的差额征收5.6%;
(3)个税:是继承人的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非唯一的收1%(普通住房)或1.5%(非普通住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九条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条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我的父母相继去世,我如何继承他们的房产,我的儿子能不能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三)
优质回答1、你父母去世,继承就开始了。你要继承他们的房产,一般要需要的材料是:房产证、你的身份证、户口本(如果有其他继承人的,还需要他们放弃继承的材料),还有你父母去世的证明。(具体需要什么材料,请你咨询房管局,以房管局的要求为准)。另外,你儿子没有继承权,不能继承。x0dx0a2、相关的法律条文:《继承法》x0dx0a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x0dx0a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x0dx0a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x0dx0a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x0dx0a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x0dx0a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x0dx0a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x0dx0a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x0dx0a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x0dx0a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x0dx0a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x0dx0a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x0dx0a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x0dx0a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x0dx0a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x0dx0a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x0dx0a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x0dx0a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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