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利率24%?高利贷!至少应降至当时1年期LPR的四倍即14.8%

原告四川新某银行与被告任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审判机关四川省盐亭县人民法院于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二日作出(2025)川0723民初2071号判决:限被告任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四川新某银行偿还借款本金15891.68元,并从2022年7月12日起以欠付的本金余额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息至实际付清为止。

关于利息、复利、逾期罚息问题,法院认为,6份借款合同均约定贷款年利率为18%,逾期罚息在贷款年利率上加收50%即27%,复利按照逾期罚息利率计收,本院认为利率过高,应予调整,根据现行利率普遍下调的实际,本院酌定按年利率24%计息(含利息、罚息、复利)。6份借款合同逾期时间均不相同,逾期时间均在2022年5月至7月期间,分段计算较为复杂,本院酌定从最后逾期之日起计算资金利息,故被告应从2022年7月12日起以欠付本金余额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息至实际付清为止。

关于利息、复利、逾期罚息问题的上述判决和理由,李大贺律师不予认同。什么年代了,银行贷款年利率还是24%?这种贷款难道不是高利贷吗?这种判决难道不是公然践踏公平正义、公然支持高利贷吗?李大贺律师认为,从2022年7月12日起以欠付本金余额为基数计算利息,年利率至少应降至1年期LPR的四倍即14.8%。请注意至少这一关键词,没错,李大贺律师说的就是这个意思:银行贷款利率不仅不应当高于民间借贷利率上限,而且应当普遍低于民间借贷利率上限。理由有三。

其一,很早以前,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年利率不高于24%的司法政策,首先是基于限制高利贷,其次是基于政策出台时民间借贷利率6%、24%、36%之司法解释,意即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不仅不应当高于民间借贷利率上限,而且应当普遍低于民间借贷利率上限;

其二,正是因为有金融机构贷款“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这一规定,方才“不应当”“普遍低”, 方才“至少”, 至少应降至1年期LPR的四倍。

其三,2022年7月12日执行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3.7%,3.7%的四倍即14.8%,而时过境迁,6%、24%、36%之司法解释早已被更改为不高于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2022年7月12日执行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为不高于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7%的四倍即14.8%,故此从2022年7月12日起算的银行贷款年利率至少应降至1年期LPR的四倍即14.8%,意即还可以降得更低一些。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集么律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