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法律规定在公检法三个阶段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和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但逮捕后是很难取保的。李律最近办理的一刑事案件,也历经周折,在法院开了两庭后成功为被告人办理了取保,当事人及其亲属很满意。
该刑事案件案情复杂,涉案人数众多,在侦查阶段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审查起诉阶段退补一次,公诉到法院,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和开庭后某检申请延期审理,补充相关证据。
当事人逮捕后委托的律师,律师介入后,向检察机关申请了羁押必要性审查,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均未获通过。审查起诉阶段律师阅卷后提交了辩护意见,认为案件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某检退回补充侦查。
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法院组织召开了庭前会议,在庭前会议上各辩护人指出了案件存在的问题。开庭审理时,各被告人均认罪认罚。某检根据庭前会议律师提出的异议又补充了相关证据和说明。为了查明案件事实,辩护人对证据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分歧较大。法庭调查结束后休庭,某检申请延期审理。
当事人已被羁押将近一年,离下次开庭还遥遥无期,辩护人再次向法庭申请取保候审,获得法院批准,成功为被告人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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