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搜查罪是一个严重侵犯他人隐私的罪行。其认定主要基于搜查行为的合法性。具体而言,非法搜查通常涉及三种情况:无搜查权的个人或单位擅自搜查他人身体或住宅;有搜查权的人员未经合法批准或滥用职权进行搜查;有搜查权的机关和人员不按照法定程序、手续进行搜查。对于非法搜查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犯此罪者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此罪者,将面临更重的处罚。

非法搜查罪如何认定?非法搜查罪怎么处罚? (一)

非法搜查罪如何认定?非法搜查罪怎么处罚?

优质回答随着社会的不算进步,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不愿让别人搜身,也知道随便搜身是非法行为。但是在某些场合不符合国家规定,不经允许就要搜查身,或者搜查房间等就构成犯罪,要受到法律制裁,那非法搜查罪是什么处罚?

网友咨询:

请问学校或学校工作人员私自搜查,强制搜查学生宿舍柜子是否构成非法搜查罪。

法妞问答律师解答:

非法搜查罪,是指非法对他人的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本罪表现为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和住宅的行为,所谓搜查,是指搜索检查,既包括对他人身体的搜查,如摸索、掏翻等,又包括对他人住宅的搜查,如搜索、翻看、检查、挖掘等.

宿舍在法律实务中不被认定伟住宅,再就是构成犯罪必须是情节严重,本罪表现为严重侵犯他人隐私。

法妞问答律师补充:

如何处理非法搜查行为:

1、侦查人员在执行搜查任务时,没有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定的搜查手续或程序,如搜查未出示搜查证、或未请见证人到场,搜查妇女时不是由女工作人员进行等等,属于合法搜查中出现的违法现象,对于因此而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者,可由其所在单位酌情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2、如果行为人出于善良的动机并经被搜查人同意而实施了非法搜查他人人身或住宅的行为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以第三种情况处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由行为人单位或有关部门出面调处,受害人也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权益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3、行为人在毫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对他人的人身和住宅进行搜查,严重侵犯了他人人身自由权利和居住安全,触犯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可能构成非法搜查罪。行为人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被害人可以向检察机关控告,检察机关应当以非法搜查罪立案侦查。行为人属于司法工作人员的,从重处罚。行为人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被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由公安机关以非法搜查罪立案侦查。

二、合法搜查行为怎么认定

侦查人员搜查时必须在搜查证规定(填写)的范围内进行,不能超越搜查证以外的范围进行搜查。搜查的范围具体有:

1、犯罪嫌疑人的人身、物品和住处;

2、犯罪嫌疑人及其住处以外其他人的人身、物品和住处,如亲友、邻居、工作单位等;

3、罪犯可能藏身或者隐匿犯罪证据的地方。

法妞问答律师总结:

搜查证是搜查时必须具备的法律凭据。搜查证应当写明被搜查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搜查的处所、搜查的目的、搜查的机关、执行人员姓名及搜查日期。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在场,同时还要有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时,应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见证人也必须是女的,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在场。其他搜查行为都属于非法搜查行为。

搜身是侵犯了隐私权还是人身自由权 (二)

优质回答搜身是侵犯了人身自由权。

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在现行法律中,民事权益范围中包括了隐私权,根据相关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认定侵犯隐私权:

1、主观具有过错。侵害隐私权因属于一般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主观上须具有过错才能构成侵权责任,故意、过失在所不问,但过错形态影响侵权人法律责任轻重的承担问题。

2、违法行为的存在。侵害他人隐私的行为因直接违反法律规定抑或违反社会公德受到法律的否定评价,使得该行为具有违法性质。隐私权是绝对权,具有普遍的对世效力,要求任何不特定人负有不侵犯他人隐私的义务,违反这种义务进行的行为均被纳入侵犯隐私行为之列,除非有正当合法抗辩事由存在,通常这种侵害行为以作为形式表达,并不必以公开他人隐私为要件。结合行为类型的多样性与隐私内涵的发展性,基本可以概括为两类:侵扰私人空间的行为与侵害私人信息的行为。

3、损害结果发生。损害是侵权行为的结果,作为一种事实状态,主要有三种表现形态:财产损失、人格利益受损及精神痛苦。侵害隐私并不直接与财产利益挂钩,甚至有时根本没有财产利益受损,受冲击的往往是人格利益的损害,通常伴有精神痛苦,当然这并不否认隐私权遭受损害所导致的权利人经济上的损失。一般来讲,只要存在侵害法定权利的事实,即使侵害后果难以觉察或证明,即可构成侵权法中的损害。隐私权这种精神性人格权损害后果不易量化,受害人具体人格受损证明困难,但这点并不妨碍认定损害事实的存在。

4、具备因果联系。侵权法上因果关系在于确定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联系,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往往具有直接关联性,侵害隐私权的后果表现为权利人自控信息的“外溢”与私域生活的侵扰,这一事实乃侵害行为所致,换句话来说,权利主体因该不法行为遭受人格利益受损。就非财产性利益受损与行为方面还是比较容易把握的,出问题的地方是财产利益与侵权行为的因果关系认定方面,有没有直接必然的联系则须借助一定的方法,通常从以下两方面把握:时间上有无顺序性,侵害行为是否客观存在。

综上所述,公民的很多权力都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包括隐私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对他人进行非法搜身是侵犯了他人的什么权利? (三)

优质回答对他人进行非法搜身是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人格权、身体权或身份权),属于违法行为,轻者应承担侵权责任,重者应当受到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公民的人身权、人格权受宪法及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

人身权(人格权与身体权或身份权)是指与人身权人身相联系或不可分离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亦称人身非财产权。 《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同时,在《民法通则》中对人身权与人权权也作出了保护的法定。

非法搜身怎么赔偿 (四)

优质回答非法搜查的赔偿是对犯罪行为给被害人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同时,该行为涉嫌非法搜查罪,法律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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