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看守所会不会向家属说明原因?

#进看守所会不会向家属说明原因#

“我儿子被抓了,为什么没人通知我?”“老公进了看守所,我连他犯了什么事都不知道!”这些家属的疑问,经常听到。

今天,我们想用最直白的语言告诉所有家属:看守所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对家属知情权有明确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除非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等特殊案件,或存在“有碍侦查”情形,公安机关必须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家属。李某危险驾驶案中,警方以“案情复杂”为由拖延三天才通知家属,律师立即申请调取监控录像,发现民警存在程序违规,最终推动案件转为取保候审。这说明,知情权不仅是纸面权利,更是可以争取的实体权利

但现实远比法律条文复杂。我们见过太多家属举着身份证在派出所门口苦等,却被告知“案件涉密不能透露”;也遇到过家属收到通知书时,亲人已被关押半个月。尤其像网络诈骗、经济犯罪等新型案件,办案机关常以“防止串供”为由暂缓通知。这时候家属要记住:法律规定的“有碍侦查”必须有书面记录,若怀疑遭遇违规,可立即要求检察机关监督。去年某P2P平台暴雷案中,律师通过申请检察监督,三天内就拿到了详细的涉案说明。

很多家属问:“既然不能见面,我们怎么知道亲人有没有被刑讯逼供?”这正是律师存在的价值。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刑事拘留期间只有律师能会见当事人。某令人痛心的案例:张某因打架被拘,家属收到通知时,他已在看守所绝食三天。如果没有律师及时会见,后果不堪设想。所以请记住:收到通知的第一时间,不是去派出所哭闹,而是委托专业律师

关于“说明原因”的尺度,法律其实留有余地。一般来说,通知书往往只写涉嫌罪名,不透露具体案情。这是为了防止串供,但家属有权知道办案单位、羁押场所等基本信息。

对于那句“黄金37天”,家属一定要听懂弦外之音。刑事拘留最长37天,这段时间是取证的关键期,也是翻案的最佳窗口。就像医生抢救的“黄金四分钟”,律师越早会见,越能及时固定无罪证据。曾有当事人因酒驾被拘,律师在第3天会见时发现抽血程序违规,立即申请重新鉴定,最终血检结果未达醉驾标准。

站在看守所的高墙外,家属的焦虑律师也会感同身受。但请相信,法律不是冰冷的铁栅

正如德国法学家耶林所说:“法律是慈母的眼睛,时刻注视着她的孩子。”当您手握《拘留通知书》时,请记住三点:保持冷静保存好通知书原件、立即委托正规律师、不要相信“看守所门口能捞人”的骗子。真相或许会迟到,但正义不会永远缺席。

声明:内容,仅供参考。为保护隐私,案例均模糊处理。作者简介:陈五争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每年全国接案办案,数百起案件办理经验,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在宋某诈骗案、莫某盗窃案、朱某职务侵占案、宋某敲诈勒索罪等众多刑事案件的辩护中,均为当事人争取了超预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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