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诚信守法是商家的立足之本。然而,有些商家为了谋取不当利益,选择隐瞒收入,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而且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对于隐瞒收入的商家,税务机关会依据相关法律进行严厉处罚。他们不仅会面临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压力,还可能会被处以高额罚款。情节严重者,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商家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避免走上违法之路。
- 1、商家隐瞒收入会遭受什么样的处罚?
- 2、在小工厂没有营业执照.老板扣员工钱.员工拿了2万块钱跑了.员工会有刑事责任吗
- 3、如何举报公司偷税漏税,我是在1家私人工厂
- 4、经营异常企业偷税漏税务局如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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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隐瞒收入会遭受什么样的处罚? (一)

最佳答案轻的就是补税、罚款,重的就是刑事责任了。
这些企业不知道咱们国家已经上线了金税四期税务系统吗?而且正在向“以数治税”迈进,税务工作可以说已经进入到了一个新时代。
这可不单单包括税务方面哦,“非税”业务也被纳入其中,可以说监控更全面。同时搭建了各部委、银行等机构间的信息共享和核查的便捷通道。实现企业的手机号码、纳税状态、登记核查三大功能。
即便监管的这么严,还有企业通过各种方式隐藏收入,偷逃税款。
比如2021年,百色市税局勘查局就曝光过一则案例。
某工厂在经营期间隐瞒销售收入合计为2700万元;而且非法牟利5万元。这家企业被追缴税费152万元、加收滞纳金77万元并罚款75万元的,案件也移交给了公安。
最终这个厂的法定代表人张某因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名被判有期徒刑16年,没收违法所得税50万元。
该案其实很有代表性,工厂负责人因为涉黑名目被判决,但缘由却是偷税漏税被调查。
还有前几天的事,杭州古名文化艺术策划有限公司因隐匿收入少缴了1.47亿余元企业所得税,最后被杭州市税务局罚款8827万余元。
据悉,此次处罚对隐匿收入少缴税款的行为定性为偷税,对少缴的企业所得税147121191.17元处以百分之六十罚款,罚款金额合计88272714.70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7月22日。
很多老板和财务们以为隐瞒收入不容易被查到,千万不要这么想,莫要在法律的边缘试探。
这种行为其实违反了我国多条法律法规。
《税收征管法》第63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帐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64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五倍以下的罚款。
《刑法》第161条 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公司、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或者组织、指使实施前款行为的,或者隐瞒相关事项导致前款规定的情形发生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前款罪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上面这些法律条款都涉及到隐瞒收入,各位老板们千万不要想歪门邪道,正规经营企业才能走得长久。
说到隐藏收入,其实可以分为直接隐藏收入和间接隐藏收入。
直接隐藏收入就是收钱不开票,也不计成本,实行两套账(公私账),进而隐藏收入。
间接隐藏收入就是虚假提高成本费降低利润,降低应纳税所得税。
现在的大数据系统已经非常成熟,税务已经可以实现精准监管,这种情况下去隐瞒收入、偷税漏税,风险非常大。如果企业真的存在缺少成本、税负较高等问题,完全可以利用优惠政策进行合理合法合规的降费减税。
给大家举个例子,某公司2021年营业额500万,企业所得税、分红税共计纳税200万。
但是把业务外包给某园区的税收园区纳税为:
500万*0.5%=2.5万
看到了吧,只要缴税2.5万经营所得税,并且不需要缴分红税。
法律面前,不要违法经营,想节税完全可以选择合理合法合规的方式。
在小工厂没有营业执照.老板扣员工钱.员工拿了2万块钱跑了.员工会有刑事责任吗 (二)
最佳答案首先这个小工厂是违法的,没有营业执照,非法经营,偷税漏税。他不会以公司的名义起诉你。
其次老板扣员工的钱是违法的,需要你有证据证明他扣你的钱,否则你的理由会被否定。
第三老板是不是按月给你们发工资,每月发工资应该有本人签字的工资表。
第四你拿了2两万块钱跑了,方法不妥,可以按照法律对你按盗窃罪或抢夺罪或诈骗罪起诉你,追究你刑事责任。
第五你可以和老板协商,留下扣你的钱,其他还给他(必须有证据扣你钱了)。
如何举报公司偷税漏税,我是在1家私人工厂 (三)
最佳答案首先,您认定公司存在逃税行为,需要给公安机关及税务机关提供线索和证据,然后由上述机关进行调查,最终确定对方逃税行为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其次,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后,建议您先跟税务部门投诉,如果税务部门不处理,您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写报案材料,将相关证据提交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前款所称账簿,是指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总账、日记账应当采用订本式。
《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所以,公司不设账簿、不开发票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属于偷税漏税的行为。
《税收征管法》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对检举人给予奖励。
2、刑法方面的规定: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的除外。
经营异常企业偷税漏税务局如何查处 (四)
最佳答案最近西安奔驰漏油事件引发的最大的瓜是收取金融服务费,从这个强硬收取的费用操作模式来看,引起了奔驰4S店偷税漏税的嫌疑,一下子又把4S店这个行业推到风口浪尖。
企盈今天整理了十种容易被判断为“偷税漏税”的行为,给各位会计小伙伴梳理一下,谨防出错,仅供大家参考哦!
1.以“预收账款”方式销售货物,产品(商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账,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在实际操作中, 正确的做法是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销售实现时,按实现的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也可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
2.原材料转让、磨账(企业间在产品购销业务中不通过货币资金流动而是通过协议使得各自的应收、应付账款相互抵消)不记“其它业务收入”,或者直接磨掉“应付账款”,不计提“销项税额”。
3.价外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
如:托收承付违约金,大部分企业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冲减财务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详细规定了价外费用的内容。凡是价外费用,无论纳税人的会计制度如何计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4.返利销售。
返利销售是厂家为占领市场,对商家经营本厂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补偿,其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产品并按时付完货款,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二是返还实物、产品、或者配件。商家接到这些现金、实物后,现金不入账也不作价外收入,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账外经营。
5.视同销售不记收入。
企业用原材料、产成品等长期投资,产品(商品)送礼或作样品进行展销,不视同销售记收入,不记提销项税额。
6.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根据会计准则,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应按照成本计入在建工程,同时进项税额转出计入在建工程。
7.公司资产、股东资产混同。
实践中,存在着大量股东资产与企业资产混同的现象,例如股东个人账户用作公司收付款、公司账户与股东账户互相交易等。当出现财产混同,公司的财产有可能被隐匿或转移或被股东个人私吞。
8.流动资产损失。
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涉及增值税部分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减值发生的流动资产损失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103号)规定:“……对于企业由于资产评估减值而发生流动资产损失,如果流动资产未丢失或损坏,只是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价格降低,价值量减少,则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中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9.报销不属于自己单位的费用。
10.盘盈的固定资产不作损益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从上文内容中,大家可以学到很多关于偷税漏税怎么处罚的信息。了解完这些知识和信息,紫律云网希望你能更进一步了解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