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审判标准是什么?

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福建省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

犯故意破坏财物罪

(1)数额较大(福建省数额标准1万元-5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福建省数额标准5万元)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7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

故意毁坏的财物类型不仅包括自然人或者是法人所有的财物,还包括国家即社会公共财物,如果是行为人故意毁坏的财物没有达到应当处以刑事处罚,即没有触犯罪名的,就应当由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处十五天以下的拘留或者是罚款。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集么律网关于故意毁坏个人财物罪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