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房子归男方卖房子时女方不签字怎么向法院起诉确权? (一)

贡献者回答如果离婚协议约定离婚后房屋归男方所有,女方不配合,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打确权之诉。如果离婚协议没有对房屋的归属就行约定,需在离婚后1年内对房屋进行分割,原则上各享有50%。如果一方愿意主张房子,需补偿另一方房款,如果双方都主张房子,一般竞价,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屋,一般拍卖,对拍卖款进行分割。
1、男方拒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以判决的形式强制其履行。
2、离婚协议书约定房产归女方的,离婚后,男方应当协助女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男方拒不提供协助义务的,女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将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
3、经法院判决后,男方仍不协助过户的,女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中,可以直接裁定将房屋过户至女方名下,并通知房屋登记机关予以协助办理。
离婚后房产确权 (二)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离婚后财产确权,需要根据房子的产权登记、购买房产时间、还贷情况、资金来源的不同,再结合房产产权类型的多样化、夫妻共同财产分配方式来进行分析,才能判定出财产的归属。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经过房地产申报、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审核批准、 登记注册、发放证书等登记规定程序,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行政确权工作有着和司法确权工作的共同原则,也有着它的特殊性,严谨把握程序性规范和实体性规范的适用,对于准确裁判是非常必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后土地确权女方怎么处理 (三)
贡献者回答一、离婚后土地确权女方怎么处理
1、离婚后妇女离婚或者丧偶,对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是,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原承包地在土地确权时依然归属于女方名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二、办理离婚时需要哪些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
2、离婚协议书;
3、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在农村如果离婚了土地具体如何确权 (四)
贡献者回答在农村离婚后,承包地权益如何确保?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离婚后,个人原有的承包地仍归本人所有,承包期内,即使女性结婚,只要在新住所未获取承包地,发包方无权回收其原承包地。我国法律强调对夫妻双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应依法保护。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财产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为原则进行判决。对于夫妻双方在家庭土地承包中的权益,法律同样给予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当双方对共同财产中的房产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一致时,法院将依照以下情形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产所有权并同意竞价获取,法院应予以准许;(二)一方主张房产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评估房产,获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供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产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申请,法院可拍卖或变卖房产,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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