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父母离异,孩子满18周岁还在上学,在法律上还应该给抚养费吗
- 2、父母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相关解答:
父母离异,孩子满18周岁还在上学,在法律上还应该给抚养费吗 (一)

答父母离异,孩子满18周岁还在上学,在法律上还应该给抚养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是子女并没有独立生活的,在校就读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教育费。法律上一般只要求给付到18周岁的抚养费,但是子女还在读书,没有收入来源,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仍然要承担子女的教育费。
法律分析
父母之间离异,孩子与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并没有解除,所以父母仍然还是需要承担起教育和抚养孩子的义务,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给未成年子女支付抚养费。需要负担费用的具体数额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父母之间有协议规定到需要给付抚养费到孩子工作以后,这个协议也可以作为向父或母索要抚养费的证明之一。当抚养孩子时,有因为子女患病或者读书需要增加抚养费的,法院会予以支持。孩子已经年满18周岁,但是因为在读书而不能通过工作来获得收入来源的,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或是父母都不给学费、生活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必要的生活费、教育费。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父母年老时,没有劳动能力,也需要子女赡养父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四十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父母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 (二)
答1. 离婚父母需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当夫妻离婚且一方抚养子女时,另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失败,则由法院判决。
2.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提供了确定抚养费数额和支付方式的具体指导。若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通常根据对方的收入水平的20%至30%来判决抚养费,但最高不超过50%。此外,抚养费可以分期支付,有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一次性支付。
3. 抚养费的确定考虑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生活水平。具体规定如下:
- 有固定收入的父母,抚养费通常为其月收入的20%至30%;
- 若有两个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月收入的50%;
- 无固定收入的父母,抚养费可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确定,参考上述比例;
- 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上述比例。
4.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 第五十一条: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 第五十二条: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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