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可以提前退休吗 (一)

优质回答下岗职工能否提前退休,主要取决于他们是否符合国家关于提前退休的具体规定。对于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国家的提前退休政策允许这部分人群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具体来说,女性职工的退休年龄可以提前至45岁,男性职工的退休年龄可以提前至55岁。
提前退休的条件之一是,职工必须从事特殊工种,并且满足相应的工龄要求。例如,对于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职工,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职工,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1999年,劳动保障部发布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特殊工种的提前退休条件进行了明确。该通知规定,只有在满足上述工龄要求的同时,职工才能申请提前退休。此外,该通知还提到,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以适应科技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新的特殊工种名录将由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后公布。
对于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发放,有特定的规定。下岗职工(男、女)工龄达到30年,全日制毕业包分配的大学本科生工龄26年、专科27年、研究生25年的,可以每月领取约600元的基本生活费。在达到提前退休年龄后,职工可以选择退休或继续工作。如果选择提前退休,将停止发放基本生活费,而按退休工资发放。如果选择继续拿基本生活费,直到正式退休,基本生活费将继续发放。
关于自行提前退休的政策,对于男性职工来说,选择在50岁至54岁之间退休的,退休工资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按月纳税。当年龄达到55岁后,退休工资不再纳税。对于女性职工,选择在50岁退休的,退休工资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按月纳税,当年龄达到50周岁后,退休工资不再纳税。
总的来说,下岗职工是否可以提前退休,需要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以及个人是否满足提前退休的条件来确定。希望内容能够提供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下岗职工有哪些合法权益?下岗职工的权益如何维护? (二)
优质回答随看经济转轨、企业改制进程的加快,下岗作为一种新的社会经济现象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那么下岗职工有哪些合法权益呢?
网友咨询:
请问国家对下岗职工在生活上,住单位公房有哪些规定?对一部分职工无偿使用公房,一部分职工没有公房应怎样处理?没有公房的有权向单位索求公房吗?
法妞问答律师解答:
(l)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下岗人员有要求单位在一定期限内以书面通知权,但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达不成变更协议的。但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之前,按照《劳动法》第26条规定:"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通知劳动者本人。"如用人单位没有履行上述法定程序,劳动者有权以程序不合法为由拒绝下岗。同时,用人单位还必须在书面通知中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2)用人单位在经济性裁员前,下岗人员有权对裁员条件、裁员方案进行了解和发表意见。《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未将裁员方案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的、未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不得进行经济性裁员,此间劳动者有权拒绝下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也不得批准其裁员方案。
(3)用人单位在经济性裁员后,在规定期限内录用人员下岗者可依法享有优先回单位权。《劳动法》第27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4) 劳动者在法定条件下有拒绝下岗的权利。《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四种情况之一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①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②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③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下岗人员下岗后,有从用人单位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按照劳动部 1994年12月3日制定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后应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足一年的按一年对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该办法补偿的,除按全额补偿外,还应按补偿金额的50%追加补偿金。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工伤被用人单位决定下岗的除按上述规定补偿外,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绝症的分别不低于医疗费的50%到100%。
(6)被用人单位错误决定下岗的,有申请仲裁和提起诉讼并获得工会支持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裁员决定违法或不给经济补偿,下岗职工根据《劳动法》第30条规定,决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法妞问答律师补充:
劳动法关于下岗职工政策是:
一、劳动法第70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并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企业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下岗职工由于缺少正常的劳动收入,在再就业服务中心托管期间,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交纳与在岗职工不一样,由企业独自(含个人部分)按规定比例缴纳。对托管期满的失业人员,由再就业中心及时将其档案转入劳动力市场或人才市场,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失业救济。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家庭人均收入达不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可申请民政救济。
二、为保障下岗职工劳动权利的充分实现,党和政府实施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在实践中,摸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规定凡有下岗职工的企业必须成立再就业服务中心。通过再就业服务中心,为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缴纳社会保险,提供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同时,各级政府制定一系列优惠措施,鼓励用人单位招用下岗职工和下岗职工自谋职业或组织起来就业。如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下岗职工,享有工商管理优先注册和税收3年减免的权利。
法妞问答律师总结:
下岗职工可以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依法享有权益,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企业下岗职工最新补偿 (三)
优质回答下岗职工补助如下:
1、有条件的发放生活费;
2、达到提前退休年限自行选择退休;
3、达到提前或正常退休年龄个人免缴养老金。
下岗职工(男、女)工龄达到30年,达到“提前准退休”年龄段后,本人可以自行选择退休,或选择不退休;若本人选择提前退休的,停止发放基本生活费,按其退休工资发放。若本人愿意拿基本生活费的,直到正式退休,基本生活费自行停止。
职工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应该和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正常生产情况下的企业月平均工资一致;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不超过3倍的标准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企业月平均工资确定。
最后,对于下岗工人,政府有一定的帮扶政策,下岗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没有好处的,最主要的就是应当在下岗之后重拾工作的信心,这样对自己而是非常好的,并且还有一定的帮扶政策。
法律依据:
《国有困难企业下岗职工出中心有关问题处理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条
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应首先考虑未解除劳动关系但已再就业的下岗职工,确保他们能够依法尽快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新的劳动关系。对与原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其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对未再就业的下岗职工,要按规定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为其办理《再就业优惠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对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要与有关部门做好衔接工作,及时将其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确保下岗职工出中心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基本生活。
相信关于劳动部2001年21号文件,对下岗职工的规定的知识,你都汲取了不少,也知道在面临类似问题时,应该怎么做。如果还想了解其他信息,欢迎点击紫律云网的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