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调整
- 二、新版房屋交易合同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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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房产新政策-7月1号开始房产有什么新政策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与政策的持续优化,每年都会有新的政策出台以更好地调控市场、保障购房者权益及推动行业健康发展。2025年7月1日,多个地区将要实施一系列全新的房产政策,旨在进一步规范市场行为、优化购房环境以及提升居住品质。这些新政策不仅关乎购房者的切身利益,也对整个房地产市场的未来走向产生深远影响。
一、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调整
7月1日起,芜湖市率先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进行了调整。根据最新发布的《关于调整芜湖市本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及交存环节的通知》,未配备电梯的物业将按照每平方米90元的标准交存,而配备电梯的物业则按每平方米120元的标准交存。此外,通知还明确了交存环节,要求业主在办理买卖合同网签时足额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确保物业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需求得到满足。这一政策旨在提高维修资金的归集效率,进一步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新版房屋交易合同示范
- 1、南京的九项楼市新政是什么?有什么影响呢?
- 2、深圳房子满三年才可以出售
- 3、宁波发布稳楼市“十条”新政调整限购区域范围 今天起实施
- 4、十余城“一人买房可全家帮”,有一线城市也跃跃欲试
- 5、2024年房产过户新政策有哪些规定
7月1日起房产新政策-7月1号开始房产有什么新政策的相关问答
南京的九项楼市新政是什么?有什么影响呢? (一)
最佳答案近年来,国内大城市的房价持续走高,南京也不例外,目前南京全市新房均价在两万左右,而在建邺区,大部分楼盘的价格都已经接近五万,鼓楼区的价格也已经逼近四万。为了稳定房价,7月23日南京七个部门联合下发了一个关于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通知内包含九项楼市新政。
新政第一条是要加强对土地市场的调控,通过提高土地市场准入条件的方式对参与土地竞标的单位进行筛选,进而控制住参与土地竞买的企业数量,从而平衡土地的供求关系。第二条是要支持刚需房的购房需求,通过要求住宅项目在出售时必须提供30%比例的房源保障的方式,保证刚需家庭尽快拥有属于自己的住所。第三条是完善限购方面的政策,对于离异后购房要回溯两年内的购房记录。
第四条是要加强对一些较为热点的楼盘的销售管控,严格审查这些楼盘的销售方案,现场公示结果,进而实现网上同步。第五条是规范装修的行为,这条新政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落实绿色环保要求,同时完善装修的评估机制,进而保证装修的标准能够符合其价格。第六条是增强住房交易方面的信息透明度,要保证一些中介发布的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果有漏报瞒报信息的,将会暂停其网签资格。
第七条是要维护好诚信的市场秩序,如果有人在购买住房时提供假的证明材料,将会取消其购房的资格,还会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其他的责任。如果是开发商或者是销售人员违规操作,还有可能会计入诚信档案没追究法律责任。第八条是要营造出良好的分为,这条主要要房产媒体或者网站不得发布炒作或者其他不实信息。第九条主要是强调要强化属地监管方面的责任。相信这一通知印发之后,南京房地产业会有不小的波动,南京房价能够得到一定的控制,逐步趋于稳定。
深圳房子满三年才可以出售 (二)
最佳答案深圳居民家庭新购住宅限售3年。根据规定:居民家庭新购买商品住房的(不含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自取得不年动产权利证书之日起3年内禁止转让,7月31日前已办理网签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在禁止转让之列。
深圳限售政策规定
1、公寓限售5年,新供应土地上公寓只租不售。
2、住宅限售3年,不追溯。
购买的时间以录入时间为基准的具体认定问题:
1、一手房预售合同以预录入网签时间为准。7月31日含当日预录入预售合同的不受7.31限售政策影响。目前在一手房普遍实行限价销售背景下,预售合同的录入分预录入和政府相关部门批准二个程序,实践中会存在开发商已经预录入预售合同,但是政府相关部门没用及时同步批准的问题,特别是在7月31日当天预录入的合同,更是如此,因此这类房产按照预录入时间计算,也是法不溯及既的体现。
2、一手现房和二手房以录入网签时间为准。深圳3月28日实行三价合一后,通过中介公司成交的,在房产有抵押的情况下也可以录入网签合同,网签合同每页的下方,有录入时间、打印时间的记录。
3、视为已办理网签(预)录入的情形,基本上消除了对7.31新政前已经存在交易的影响。
特殊房产的处理:
1、因继承、受遗赠、离婚财产分割取得的房地产,禁止转让的时间以继承、受遗赠、离婚财产分割前最近一次转移登记的时间起算。
该类房产在房产证上明确的标注,权利人因什么情况取得房产产权,比如因继承、遗赠、离婚财产分割或根据双方签署的《不动产权属变更协议书》。并且原购房时间在房产证上有明确的备注。所谓的最近一次转移登记的时间买就是房产证上明确备注的原登记时间。
2、搬迁权利人首次转让搬迁安置住房的,不适用7.31政策关于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之日起3年内禁止转让的相关规定。
拆迁安置的本质是以物换物,也就是新房换旧房。依据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取得的房产,不受限售三年的限制,可以消除很多拆迁户的忧虑。
3、法拍房等司法确权的房产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房产,此类房产在法律上的物权变更时间是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具体是按照法律文书生效时间还是按照登记簿登记之日计算限售,看以后登记限售备注时间是如何表述的。
《物权法》第二十八条:“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依据《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第七条:“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在分割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等案件中作出并依法生效的改变原有物权关系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以及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拍卖成交裁定书、以物抵债裁定书,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二十八条所称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
宁波发布稳楼市“十条”新政调整限购区域范围 今天起实施 (三)
最佳答案7月6日,宁波市资规、住建、人民银行、银保监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当前我市偏热的房地产市场进行“降温”,有力保障刚需,坚持“房住不炒”,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从保持土地市场平稳、调整限购区域范围、强化金融政策监管、保障自住住房需求以及强化市场销售管理等方面提出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十条”新政。
该政策从7月7日起实施。
保持土地市场平稳
《通知》指出,我市将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强化精准供地,保证住宅用地市场平稳有序。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动态巡查机制,强力推进已供项目加快开发建设,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从严核定新出让地块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调整住宅用地出让竞价规则,严格控制楼面地价。
调整限购区域范围
根据《通知》要求,限购区域范围调整为北环西路—广元路、广元路延伸段(规划)—西洪大桥(在建)—秋实路—鄞县大道—机场路—鄞州大道—鄞县大道—宁波绕城高速G1504—东环南路—东环北路—北环东路—北环西路所围区域。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以下简称“市五区”)行政区域内拥有2套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市五区行政区域内拥有1套及住房或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购房人申请限购区域内购房资格的,家庭住房情况核查范围调整为市五区行政区域。
2014年10月1日起市五区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及2016年7月13日起市五区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上住宅被征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或被征迁人持协议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的,可不受限购政策限制。
除上述规定外,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户籍认定、人才购房、限售等条件和标准,以及房屋交易登记等业务办理流程,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强化金融政策监管
《通知》明确,严格执行差异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金融机构要加强对购房人在市五区行政区域内家庭住房套数、住房贷款等情况的审核认定。
严格执行商品住宅项目主体结构结顶后发放住房按揭贷款政策。
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商品房预售监管账户资金未达到规定重点监管资金额度的,不得支出商品房预售资金。
保障自住住房需求
根据该《通知》,本市户籍的无住房家庭、在本市有稳定工作并已连续缴纳24个月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无住房家庭,或家庭成员属于本市引进人才的非本市户籍无住房家庭,可以在供求矛盾突出的商品住房楼盘销售中,优先认购商品住房。具体操作办法由市住建局另行制定。
强化市场销售管理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政策,每批次预售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每批次间隔时间不少于3个月。
持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对公开摇号销售商品住房的,应当委托公证机构全程监督;对房价地价差低于正常水平的,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管;对捂盘惜售、虚假宣传、信贷资金违规入市等扰乱市场秩序的,加大查处力度。
新政自7月7日起实施
《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其他各区县(市)及杭州湾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调整有关政策措施。
“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牢牢抓住‘稳’字当头这一总基调不放松,增加供应(包括土地、楼盘)、保障刚需、抑制炒房(投机投资行为)、稳定预期,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四部门“七问七答”解读房产新政
7月6日,宁波《关于进一步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发布,对于政策出台的背景、哪些区域被划入限购圈、会对我市未来的房地产市场带来什么影响、如何保障居民自住住房需求等问题,相关部门进行了权威解读。
01
此次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受疫情后土地供应放缓、居民购房需求补充释放、融资环境相对宽松、宁波城市吸引力增强等诸多因素影响,近段时间以来我市房地产市场总体处于偏热状态。土地市场方面,土拍竞争激烈,地价持续走高,溢价率持续攀升;房产市场方面,价格上涨预期增强,不少楼盘重现排队买房和“日光盘”现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房地产工作部署要求,始终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有效防范房地产领域风险,经市政府同意,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结合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实际,以问题为导向,研究提出了五方面、十条针对性政策措施,着力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努力保持和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02
政策中“加大土地供应保持土地市场平稳”有何举措?
《通知》提出,要“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强化精准供地,保证住宅用地市场平稳有序。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动态巡查机制,强力推进已供项目加快开发建设,尽快形成有效供应”,着力解决前阶段受疫情影响土地供应放缓、供需矛盾突出问题;《通知》同时提出,“从严核定新出让地块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调整住宅用地出让竞价规则,严格控制楼面地价”,通过从严管控房价、地价,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
03
限购圈扩大后
哪些人群受限购圈扩大影响?
扩大限购区域,抑制投机投资行为。住房限购范围由原来的“机场路—鄞州大道—福庆南路—甬台温高速—盛莫路—聚贤路—甬江—世纪大道—东昌路—望海南路—北环路”所围的约140平方公里区域,扩大至“北环西路—广元路、广元路延伸段(规划)—西洪大桥(在建)—秋实路—鄞县大道—机场路—鄞州大道—鄞县大道—宁波绕城高速G1504—东环南路—东环北路—北环东路—北环西路”所围的约240平方公里区域。同时限购资格中的家庭住房情况核查范围由原来的海曙、江北、鄞州老三区扩大至海曙、江北、镇海、北仑、鄞州市五区行政区域。
限购群体主要包括:
一是在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市五区行政区域内拥有2套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二是在市五区行政区域内拥有1套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三是在市五区行政区域内没有住房,但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按照《通知》要求,上述三类家庭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
限购区域范围扩大后,鄞州、江北、镇海、海曙部分区域划入限购圈,在这些地方投机投资购房将受到限制。同时,家庭住房情况核查范围也将从老三区扩大至市五区,以后镇海、北仑的居民在限购圈内购房也将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04
政策实施后
如何保障自住住房需求?
《通知》要求“本市户籍的无住房家庭、在本市有稳定工作并已连续缴纳24个月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无住房家庭,或家庭成员属于本市引进人才的非本市户籍无住房家庭,可以在供求矛盾突出的商品住房楼盘销售中,优先认购商品住房。”
针对这一规定,近期市住建局将出台相关细则,明确具体操作办法,切实保障无房家庭能够优先购房,以实际举措支持居民自住需求,落实“房住不炒”政策精神。
据市住建部门对全市房地产项目的排摸统计,今年下半年全市计划推出商品住宅楼盘193个、5.5万套,面积642万平方米。加上6月底全市商品住宅存量767.8万平方米,总计有1400多万平方米的市场供应量。总的来看,我市后续商品住宅供应较为充足。
05
政策对强化房地产金融监管
防范市场风险方面有何举措?
年初,为应对疫情影响,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纾困政策措施,总体效果明显,市场在短时间内得到快速恢复。从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看,有必要对有关政策进行调整。为此,《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差异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严格执行商品住宅项目主体工程结顶后发放住房按揭贷款政策,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目的在于针对当前市场现状,适度降低金融杠杆率,保障预售资金安全,严禁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楼市,防范房地产市场金融风险。
06
政策如何强化市场销售管理
确保市场秩序平稳?
此次《通知》将每批次预售建筑面积从不少于2万平方米重新恢复为不少于5万平方米,每批次间隔时间从不少于1个月重新恢复为不少于3个月,主要是针对前阶段个别房企存在的捂盘惜售现象所采取的措施,规范市场行为,稳定市场情绪。同时,针对近期楼市热点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和措施:如针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摇号抢房”现象,《通知》明确“对公开摇号销售商品住房的,应当委托公证机构全程监督”;针对限房价政策下房企非理性拿地问题,《通知》明确“对房价地价差低于正常水平的,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管”,从建设规划许可、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许可、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及商品房预售等全过程加强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针对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虚假宣传等问题,《通知》明确“对捂盘惜售、虚假宣传、信贷资金违规入市等扰乱市场秩序的,加大查处力度”,着力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经营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07
如何确保新老政策有效衔接、平稳过渡?
《通知》明确,除了在限购区域、限购资格(家庭住房情况核查范围)、房屋征收(拆迁)货币补偿安置协议的适用范围等方面作了相应调整外,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户籍认定、人才购房、限售等条件和标准,以及房屋交易登记等业务办理流程,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通知》明确,新政策实施前已实质性认购新建商品住宅的,仍按原政策执行,具体由市住建部门进一步明确。
十余城“一人买房可全家帮”,有一线城市也跃跃欲试 (四)
最佳答案楼市政策,开始流行“集齐六张公积金卡买房”。
进入七月,楼市仍处在不断推出宽松政策的节奏中。近日,又有多地盯上了“一人购房全家帮”的“全家桶式”购房支持政策。
唐山新政,唤醒“睡眠资金”
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凡是在唐山市区域内,单身职工贷款购房,其父母可作为共同还款人提供还贷帮助;已婚职工贷款购房,双方父母可作为共同还款人提供还贷帮助。
父母贷款购房子女或已婚子女夫妻双方可作为共同还款人提供还贷帮助。对于还贷能力不足的,作为共同还款人允许参与还贷能力计算提高贷款额度。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说明该政策的“含金点”时表示,一是可以促进本地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二是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增强保障性和互助性,三是唤醒“睡眠资金”,将家庭的“暗补”变为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明补”。
“当前公积金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实际买房人公积金的使用率不高,公积金给到购房者实际的优惠覆盖面不够等。”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解释称,此类政策刚好可以更大地发挥公积金作用,把一些沉淀的、长期未被使用的公积金释放出来。
唐山新政还提到,该政策不仅适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也同时适用于公积金职工商业贷款购房。“对于此类职工家庭,如果公积金贷款达到最高额度仍不够,还可以参与‘公积金 商业银行贷款’,据此就可以贷到更多的商业银行贷款。确保家庭能多贷则多贷,进而最大化地确保购房成本的降低。”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
近日,唐山这个房价涨幅一度领涨全国的城市,因“房价跌入谷底”登上热搜。今年早些时候,唐山已发布了一系列稳楼市政策,包括取消限购限售、调整购房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等。
深圳拟加入“全家桶”群聊
同样对“一人购房全家帮”思路产生兴趣的还有深圳。
7月6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形成《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提及: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论有无缴存住房公积金均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是购房人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这也意味着,“一人买房全家帮”在深圳同样有望成为现实。
“当下深圳购房情绪比较低落,市场预期比较悲观。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目前深圳房价还在历史最高位上,但大家对未来的收入、预期信心不足。”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松动公积金政策,特别是“全家帮”的形式,不仅可以提高首付能力,还能提高月供能力,降低月供的负担,这是政策调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身为调控政策向来谨慎的一线城市,深圳考虑松动公积金政策的背后,同样是基于其楼市成交量达到历史低谷的现状。
受疫情反复、一季度供需异常偏低等因素影响,深圳新房市场表现不及去年同期,而且相比去年下半年成交情况呈现高位回落。
二手房的跌幅更甚于新房。深圳房地产信息平台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6月深圳二手住宅成交套数同比下降约64.96%。据乐有家研究中心统计,该成交量录得2007年以来最差表现。
“深圳未来政策的主旋律就是降成本,新市民、无房户优先购买。”李宇嘉表示,现在公积金购房提取门槛的降低,以家庭和直系亲属全部公积金作为居民购房的支撑,提振市场预期的信号很明显。
十余地“一人购房全家帮”,三四线城市为主
“公积金政策是属地化政策,由地方自主决定,地方的权限比较大。而且,公积金政策一般考虑的是刚需、改善,本地需求,具有降成本效应、支持合理需求的效应。”李宇嘉认为,因此松绑的压力比较小,一旦市场下行,各地纷纷把公积金政策作为纾困政策的首选。
“一人购房全家帮”则是本轮楼市公积金政策调整中比较创新的政策,当下已有十余地出台类似政策。
6月初,中国经济特区之一的广东省珠海市率先提出“一人购房全家帮”。在珠海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提取账户余额的90%帮助其直系亲属购房支付首付款,也可按还贷提取,逐月提取公积金用于帮助其直系亲属偿还购房贷款。
同样的思路很快在四川资阳得到实施。6月6日,资阳提出实行公积金家庭代际间互助,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
新政推出的过程中,各地规定也愈发细化。例如,安徽池州明确,缴存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时,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及父母、子女)公积金账户余额可提取用于支付房款,提取总额和贷款额度之和不得超购房总价的80%。
值得注意的是,推出政策的十余城整体上以三四线城市为主,除了刚刚发布文件征求意见的一线城市深圳,只有天津为新一线城市。
“一些三四线城市的公积金贷款占房屋总价比例比较高,如果这个政策落实之后,对于市场的推动作用也会相对比较明显。”张波认为。(完)
2024年房产过户新政策有哪些规定 (五)
最佳答案关于房产过户的新规定是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二手房是不能过户的,像是产权有争议的,还没有办下来房产证的,诸如此类的情形都不能办理过户,如果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出让权的,在补交了土地出让金并且取得土地证的情况下,才能过户。
一、房产过户新政策有哪些规定
1、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法定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二手房买卖必须办理过户登记吗
二手房买卖必须办理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房子的过户包括二手房买卖,房屋赠与和遗产房过户的三种状况,办理房产过户的原因不同,要准备的材料也有差别,现在还有部分地方规定,以赠与方式获得房子产权的话,要对赠与合同办理公证,没有公证书,房管局是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紫律云网希望7月1日起房产新政策-7月1号开始房产有什么新政策,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