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如何“避坑”?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与之相关的纠纷却常常发生,如果发生下面的这三种情况,你懂得如何处理吗?

01

劳动合同能否让别人代签?

章某曾在某机械公司任职销售员。刚进入公司不久,章某就被安排至外地学习和工作两个月,期满后再回公司。一年后,章某因个人原因离职。离职后,他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然而公司却表示,劳动合同是有签的,不过是章某在外学习期间由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代签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所以,劳动合同能否让别人代签呢?答案是能代签,但要有授权,如果未授权,但事后追认了也是可以的。在章某的这个案例中,公司工作人员未经章某授权便自行代签,事后也未得到章某的追认,因此该劳动合同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协商订立的,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要重视起来哦!

02

劳动合同里的竞业限制是什么?

小阳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中对竞业限制条款作了相关规定,双方约定在职期间,或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2年内,小阳不得到与A公司有竞争关系或经营类似业务的企业从事任何工作,若违反规定则要支付违约金。可是,小阳离职后自己开办服装厂,并与A公司的业务客户开展服装定做、销售业务。A公司发现后,小阳随即被A公司被告上了法院。法官认为,小阳的行为已违反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

君子一诺值千金!竞业限制应当得到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所以,作为劳动者,在签订协议时应认真阅读条款,对竞业限制补偿金等双方协商约定的事项,要注意要求用人单位注明约定比例和基数等。同时,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严格履行约定义务,避免产生纠纷。

03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会怎样?

老张之前在某地产公司工作。2012年,他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了一定损失,公司把他调到其他门店作为处罚。不久前,老张因病请假。岂料,隔月公司就准备和老张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老张在2012年失职犯错,以及在2023年1月到2月期间,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双方因此闹上法院。法院认为,2012年的“旧账”已在当时作出相应处理,而且公司在解除与老张的劳动合同时没有通知工会,属于程序违法。因此,法院判决公司应向老张支付赔偿金66120元。

由此可见,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合同“任性”不得。比如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成立或缺乏证据,因员工的民族、性别、户籍、婚姻状况、生育状况、年龄等与工作能力无关的因素解除合同等,都是不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同时,我们也应当知道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是什么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所以,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或遭遇其他不合理的处罚时,应当及时收集保留证据,然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集么律网关于工程欠款最新政策就整理到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