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14年未安置索要1.4万过渡费竟被控寻衅滋事

近日‬,河南襄城村民林印水因房屋被拆14年未获安置,索要1.4万元过渡费反被控寻衅滋事一案,引发社会关注‬。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条例》,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是政府征收房屋的法定义务,其性质属于补偿而非“财物”。林印水与开发商签订的协议明确约定过渡费发放至安置房交付,而政府作为城中村改造主导方,实际承担安置责任。检方以“强拿硬要”起诉,却未解释政府为何长期拖欠本应支付的费用,反而将维权行为定性为犯罪,存在法律逻辑矛盾。律师指出,若政府是责任主体,林印水索要的实为合法债权,而非“非法占有”。

2011年拆迁时,政府口头承诺“一年半交房”,但14年间安置房多次延期,开发商资金断裂后项目烂尾,政府却未及时介入解决。尽管库庄镇政府曾向其他村民发放过渡费,但对林印水的诉求推诿拖延,甚至以“非支付主体”为由拒绝履责。

林印水多次信访无果后,选择向政府工作人员索要费用,这一行为被检方视为“利用公职人员恐惧心理”。但现实中,当司法诉讼、行政投诉等正规渠道失效时,民众往往被迫采取非制度化手段维权。类似案件中,如宋某某因过渡费纠纷起诉开发商获法院支持,而林印水案却因“寻衅滋事”被刑事追责,凸显同案不同判的风险,削弱公众对法治的信任。

林印水的遭遇绝非个案,其背后是城市化进程中补偿机制滞后与权力监督缺位的缩影。只有‬通过法律刚性约束与制度补漏,才能避免“合法维权者沦为阶下囚”的荒诞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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