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北京永定河救人遇难者妻子发声称 我曾阻拦,他还是选择去
- 2、义工扶起晕倒的92岁老人,为何家属不感谢却反告肇事逃逸?
- 3、救人溺亡可以要求被救者赔偿吗
- 4、心寒!军人救人后不幸溺亡,被救者却拒绝露面!家属该如何维护死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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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永定河救人遇难者妻子发声称 我曾阻拦,他还是选择去 (一)
最佳答案政府负责老人养老与孩子成长,保障基本生活。但当见义勇为者牺牲,上有老下有小,如何解决其家庭后顾之忧?即使按侵权赔偿,死亡赔偿金也需约200万,此费用巨大。被救者通常仅负补偿义务,故见义勇为者在遇意外时,往往难以获得应有赔偿。
用法律而非口号呵护见义勇为,避免流血又流泪。见义勇为者在制服犯人且自身无恙时应受表彰与奖励。然而,见义勇为者受伤或死亡的案例时有发生,如遭犯人袭击致伤、死亡,或在救援落水者时不幸身亡。在这些情况下,见义勇为者或家属寻求赔偿极为困难。
民法典规定,因保护他人权益而受损害的,侵权人应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给予适当补偿。若侵权人逃逸或无力承担,受益人也应适当补偿。若侵权人死亡或无赔偿能力,见义勇为者只能自行承担损失。
见义勇为有益社会,政府应为其买单。对于受伤的见义勇为者,政府应先行垫付费用;若遇牺牲,政府应支付赔偿费用,然后向侵权人或受益人追偿,以此激励与保护见义勇为行为。
以法律为好人撑腰,制定专门规定,明确见义勇为受伤或死亡时,由政府先行赔偿。这样可以消除好人的后顾之忧,鼓励更多人见义勇为。仅靠口号无法解决实际问题。
义工扶起晕倒的92岁老人,为何家属不感谢却反告肇事逃逸? (二)
最佳答案想要讹人,想找人承担老人的医药费,自己就可以不用掏钱,人心不足蛇吞象啊。
一、义工扶起晕倒的92岁老人,家属告义工讹钱。大概事情是这样,一帮义工在路边遇到一位晕倒在地的老人,他们就把老人扶起来,随后离开。谁知道老人的家属后面来到,不管三七二一就把义工告上法庭,理由是肇事逃逸。真的令人非常无语,你们这是想干嘛,人家好心救人,你们不感谢就算,还找义工麻烦。不过好人是有好报,法院最终查清楚,这件事跟义工没有关系,老人是自己晕倒,义工好心扶起来。
每次看到这样新闻的时候,我总在想一个问题,现在做好人的成本实在太高。你救人之前,要自己拍视频,要不就是让人家为自己作证,不然分分钟钟被家属讹上,这算啥事情呢?
二、这不是偶尔事件,而是时有发生。先说,不要以为就这家人是这样干,很多人都是这样,想着老太晕倒,不知道摔倒哪里,自家要出医疗费,要找个人来承担。路过那么多人不扶老人,你去扶人,这明显不对劲啊,他们逻辑就是这样,不管你是做好事,还是做坏事,他们告成功,就能得到一笔钱,不成功也没有啥损失。
再说,建议法院对这些乱讹人进行处罚,要是诬陷对方,是要承担法律责任,比如拘留,要不是就是免费做义工,服务社会,罚款等,就是要让他们知道,讹人是要付出成本,付出时间,付出金钱的,他们才会害怕,才不会乱来,好人才不会心寒。
总而言之,这个社会是有很多好心人,可是存在讹人的家属,谁都不敢贸贸然然地做好人,生怕自己被套路,有口说不清。
救人溺亡可以要求被救者赔偿吗 (三)
最佳答案见义勇为跳江救人,自己却不幸溺水身亡。这种情况下,被救者是否要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网友咨询:
救人溺亡可以要求被救者赔偿吗
律师解答:
一般是不能索要赔偿的。见义勇为者因见义勇为行为而死亡,因其自愿救助的行为性质,其家属不能向受益人索要赔偿。但可以向受益人主张补偿。有侵权人情形下,应向侵权人索要赔偿,受益人可以适当补偿;在无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无法赔偿情形下,受益人应当予以适当补偿。
律师补充:
见义勇为行为的构成要件
1、见义勇为行为的实施主体是自然人。只有将见义勇为实施者定义为自然人才符合其法律特性。
2、见义勇为者必须实施了危难救助行为。即当国家、集体、社会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遭到威胁时,行为人实施了旨在降低损失或威胁的行为。
3、实施者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义务。只有行为人的行为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职责和义务,才能构成见义勇为。
4、实施者主观上存在维护公共利益或者降低公共危害的意愿,即具有正义感。如果主观上仅仅出于维护自身利益,则不构成见义勇为。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心寒!军人救人后不幸溺亡,被救者却拒绝露面!家属该如何维护死者权益? (四)
最佳答案据媒体报道,因为23岁的军人男孩为了救一名跳河的轻生女子,而不幸溺亡牺牲,最可恨的是获救女孩一家人,至今也没有露面,连一句感谢的话都没有,我个人认为死者家属应该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且要求获救女孩像向自己赔礼道歉,并负相应的精神损失费作为补偿。
一、做人要有良心,要知恩图报。我始终相信这个世界上正义有道,好人有好报,但是近几日,发生的一件事情,令我非常的心痛,寒心,一名23岁的男孩儿,一名军人,他为了救一名轻生的女子,最后不幸英勇牺牲,但是获救的家属始终,没有露面,连一句感谢的话都没有,因为就她导致男孩牺牲一点愧疚之心也没有,我觉得被获救女孩一家人非常的冷血,没有人性,也不懂得知恩图报,23岁多么美好的年龄,他的才人生刚刚开始,因为见义勇为而牺牲,却得不到一句感谢的话,在这里问一句,那位被获救的女孩不会心痛吗?
二、生命诚可贵。人生在世,开心快乐的生活是最重要的,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要调整自己的心态,不要走极端,不要轻生,这样是最傻最没有用的,你要坚强的活着,事情都有解决的办法,不要选择逃避,更不要选择走极端,这样是对自己不负责任,也是对家人不负责任。
三、相关资料。
军人,是对在国家军队中服役的军职人员的称呼,包括战斗人员和非战斗人员,类似古代的武士,骑士。其职责是保卫国家安全,保卫及守护国家边境,政府政权稳定,社会安定,有时亦参与非战斗性的包括救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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