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死刑制度被完全废除,那将是一种进步还是一种倒退?
韩国宪法裁判所将于下个月14日针对“死刑制度违宪诉讼案”举行公开辩论,该辩论的结果将决定死刑制度在韩国是否违宪,即韩国是否会完全废除死刑制度。
据悉,这是韩国宪法裁判所第三次判决死刑制度是否违宪。第一次在1996年,第二次在2010年,这两次宪法裁判所均判决死刑制度符合宪法。
目前在宪法裁判所的9名法官中,明确表明希望废除死刑以及有着积极意向的法官有5名。按照规定,需要有6名法官同意才可以做出违宪判决。
为了继续维持死刑制度,韩国法务部向宪法裁判所提交了主张死刑制度不违反宪法的辩论要旨书。
法务部表示:“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也维持着死刑制度,这说明仅靠是否保留死刑制度并不能判断该国家落后或野蛮”、“全世界多数国家(84个)都保留着死刑制度”。
法务部还提到了2021年在韩国国内进行的有关死刑制度的舆论调查,有77.3%的受访者认为应该维持死刑制度,并表示:“法律不能无视国民愿望、时代状况和氛围。”
但是宪法学者们的想法却截然不同。
宪法学者们于本月8日举行了学术大会,会上韩国多所著名大学的法学院教授都主张应该废除死刑制度。
例如,全北大学法学院教授申玉珠(音)表示:“侵害生命权的死刑制度违背了人类的尊严和相称性原则,是违宪的。从任何观点来看死刑制度都很难在宪法上正当化,因此应该废除”、“在现代社会,刑罚的目的应该强调教化和回归社会,只以报应为目的的话令人怀疑其正当性”。
汉阳大学教授李发来(音)也认为:“生命权是人类的本质权利”、“刑法第250条第1项中规定杀人罪可以处以死刑,这是违反人类尊严的残酷、奇怪的刑罚,超过了刑罚目的”。
在于1999年犯下“三陟新婚夫妇被猎枪杀害案”、目前服刑了23年的死刑犯郑炯求(音)也辅助参与了此次“死刑制度违宪诉讼案”。
郑炯求在被判死刑时,曾向审判长呼吁“想延长生命”,他强调自己是一名父亲,还有很多想为孩子做的事。
去年郑炯求申请参加了“富川杀害父母案”的被告尹永锡(音)提出的“死刑制度违宪诉讼案”,尹永锡和郑炯求向宪法法院提交了主张废除死刑制度的意见书。
郑炯求表示:“如果宪法法院裁定死刑制度违宪、死刑制度消失的话,哪怕是在监狱里,我也想模范地度过余生,传递福音”、“本以为自己的人生是无用的垃圾,但自从认识了耶稣之后,我觉得自己或许也有价值”、“如果给我机会的话,我会过上模范的人生”。
尹永锡方面的律师金亨泰(音)在向宪法法院提交的辩论要旨中指出,保留死刑制度的有力依据“报应理论”是“落后的思考方式”,废除死刑制度是超越个人本能的报应感情,从而走向尊重国家理性人权义务的出发点。
金律师还指出:“《宪法》规定,即使是被处于死刑的凶恶的犯人,也具有作为人的尊严和价值。这一规定不仅仅是装饰品,国家不能侵害上帝赋予的生命。”
虽然目前韩国的死刑制度还没有被废除,但自1997年之后韩国便没有再实际执行过死刑,按照现实意义来讲,韩国已经是“死刑制度废除国”。
近年来,针对死刑制度是否应该被废除韩国民众一直意见不一,但大部分民众都认为死刑制度不只应该维持下去,还应该重新开始执行。
毕竟加害者在维护自己所谓的生命权时,他已经残忍地夺走了受害者的生命权。如果他们觉得自己还有活下去的价值的话,那难道受害者就没有活下去的价值了吗?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集么律网关于韩国为什么没有死刑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