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刑事案件——职务侵占罪被害公司报案的“职务”要件

一 职务侵占罪之 “职务”

最近的两个职务侵占罪被害人报案的案子,都是公司自己去报案,没成功,找到我这里来的,都遇到了“身份”的问题。

A公司,聊案子的时候我听的这明显不是职务侵占罪。虽然嫌疑人和公司有些关系,有合同,但是嫌疑人与A公司只是合作关系,并非从属关系。也就没有职务侵占罪上的“职务”。案子我认为更符合诈骗,以诈骗罪报案更合适。

麻烦的是A公司还给经侦施加压力,结果,公安给出了个“不予立案通知书”。A公司这就属于给自己挖坑了。

B公司的案子更贴近职务侵占罪一些。虽然该经理的合同已经到期了,关系也转到上级公司了,经侦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暂时没给立案。但是这哥们人还在原岗位,干的还是之前的工作。在这期间动的手脚,这就可以向着立案的方向推进工作了。这个案子正在做前期的证据准备。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

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职务”是必不可少的要件,这是这条罪名和盗窃,侵占,诈骗等罪名的核心区别,是公检法和律师最关注的地方。是否职务,直接关系到罪与非罪,此罪彼罪。别说无罪,就是换个罪名,最终的处理就可能天差地别。“职务”的查证,是每个“职务侵占罪”判决书必不可少的段落。

二 几个明显的“职务”

看这几个大连的案子:

(2021)辽0204刑初356号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季某某于2018年6月至2018年12月间,利用担任大连某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扩建厂房项目机电工程现场负责人的职务便利,将上海某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返还给本单位的材料预付款234933.96元占为己有。

法院认为,被告人季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所有权,构成职务侵占罪。应予刑罚处罚。

(2021)辽0204刑初563号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某某于2017年10月至2020年5月间,利用担任大连某公司仓库保管员职务便利,将该公司仓库内存放的贵州茅台酒、五粮液酒等酒以低价出售给刘某、慕某1,白酒进货价共计人民币1559172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被害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构成职务侵占罪,应予刑罚处罚。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马善铭犯职务侵占罪的罪名成立。

(2021)辽02刑终233号

法院认定:2017年2月初,被告人孙**到大连某食品销售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经销商货款存入个人控制的账户,将其他经销商购买的水从公司提出后派送给他人的手段,先后六次侵占货款379654元。

关于被告人孙**及其辩护人提出不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意见,经查,根据收条、付款凭证、银行明细等书证以及公司员工于某1、王某2等人、客户李某3、于某3等人、以及马某1等人的证言,能够证实孙**利用其担任公司销售经理的便利,收取客户购水款后,或私扣客户向公司支付的水款、或截留公司向客户交付的矿泉水,未能向客户交付全部矿泉水,最终给客户造成损失,该部分客户损失,系客户基于对公司的信赖而支付给孙**,该损失应由公司承担;收取货款系孙**的职务行为,孙**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其经手的公司应得货款,已经给公司造成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故对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该意见,不予。

(2021)辽02刑终607号

法院认定:2011年至2019年,被告人丛某某利用全面负责大连某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富容器公司)工作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文件侵占公司房产、将公司未记账的理财收益用于个人购买股权、安排特定关系人挂名取酬等方式侵吞该公司财物共计人民币150.129329万元(以下均为人民币)。

法院认为,被告人丛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三 看个复杂点的“职务”,合同到期了,没续签,还是职务侵占罪的“职务”吗?

法院裁判理由

虽然刘宏的犯罪行为发生在用工合同到期日之后,但当时刘宏仍在实际行使管理职责,对车间仓库财物具有管理职权,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体特征。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刑法注重的是实质合理性,评判一个人是否为单位工作人员,实质性的依据是其是否在单位中具有一定工作职责或者承担一定业务活动,至于是否与用工单位签订了用工合同,以及是否在用工合同期内只是属于审查判断其主体身份的形式考察内容。也就是说,界定职务侵占罪主体应当关注的是实施侵占行为的行为人的“职务”或“职责”,行为人实际担负一定的“职务”或“职责”,并利用其职责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的,就属于职务侵占行为。

这个案子和B公司的案子有点参考价值,我打算报案的时候给作为参考案件附上。

大连刑事律师

2025年2月24日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集么律网关于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就整理到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