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诈骗罪的无罪辩护是怎样的? (一)

不构成诈骗罪的无罪辩护是怎样的?

不构成诈骗罪的无罪辩护是围绕着主观意图并不是出于这样的一种诈骗的规定,所以说自己也不是为了为获取非法的利益,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可能是存在的证据不足这个点,所以要紧紧的围绕着相关的证据提供的,并不是特别的完美的情况之下不能够构成诈骗的。

一、不构成诈骗罪的无罪辩护是怎样的

不构成诈骗罪的无罪辩护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一个具体的辩护意见的阐述,

1、主观意图不是出于诈骗

(1)行为人有真实的还款行为,具备还款能力,且不存在逃逸、隐匿财产等行为的,不能认定其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

(2)行为人与相对人存在民事纠纷,采取占用他人财物的不当手段以实现权利,该行为不妥甚至可能涉嫌其它犯罪,但不能据此认定行为人对财物的非法占有目的

(3)民事借贷纠纷、民事欺诈与诈骗罪的区别,罪与非罪的区分关键,即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2、主观方面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

诈骗罪主观方面存在两点问题:犯罪故意与犯罪目的,司法实务中,不能将故意等同于犯罪目的。成立诈骗罪,不仅要求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主观上具有骗取对方财物的故意,同时还要求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该财物的目的。此即目的犯构罪的特殊要求,亦符合该类犯罪的本质特征。

3、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无罪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刑事诉讼法》第53条第2款规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而证明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故,若控方提供的证据不能达到法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即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被告人不构成犯罪。

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我们国家一直以来对于这样的一种诈骗罪,他的处罚力度都非常的深,因为他损害了别人的一个合法的财产的利益,当然如果确实不能够构成诈骗罪的话,那么请一个律师来进行一个辩护是非常有必要的,最重要的就是要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证明无罪。

诈骗罪无罪存疑的辩护词是怎样的 (二)

诈骗罪无罪存疑的辩护词应当从证据不足,不能够证明其诈骗犯罪事实等方面请求*作出无罪判决而去辩护,而存疑还是存在一定的几率去怀疑被告,通常由律师去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

一、诈骗罪无罪存疑的辩护词是怎样的

诈骗罪的无罪存疑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内蒙古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Y某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Y某诈骗案的一审辩护人。本律师接受指派后,查阅了案卷资料,会见了被告人,并结合庭审情况,对本案有了详尽的了解,现依据本案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辩护人的观点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有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庭应当依法对被告人做出无罪判决。

1、认定被告人诈骗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第三项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因此,审判机关有罪判决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必须清楚,证据必须确实充分。

也就是说,作为定案的证据,必须是已查证属实客观存在的,同案件存在客观联系的事实,案件中每一个证明对象都有必要的证据证明,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的事实不能认定,整个案件的全部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应当得到合理排除,根据全案证据得出的结论,必须是肯定的唯一结论,必须排除其他任何可能性。

结合本案来看,公诉机关指控诈骗罪是否成立,关键在于被告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也即被告人是否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的方法,骗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就本案的具体情形而言,争议焦点集中在被告人收取被害人的11万元款项的用途是什么,是借安排工作之名非法占有,还是用于承揽工程。

2、控方证据不能排除合理怀疑

依据《人民*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零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

(1)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2)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本案中,公诉人提供的证据仅能证明被告人曾与Q某有过11万元的经济往来凭证,双方谈过消防工程,也许在饭桌上聊过找工作的话题。但此11万元是否是被告人以找工作之名非法占有的,根本无任何证据证实,致使这一事实处于或然状态。

与此相反,辩护人认为,就案卷证据来看,被告人与Q某合作承揽消防工程项目的可能性难以排除,所以说Q某的陈述及其亲友的证言不但是孤证,而且也存在严重瑕疵,致使本案待证事实处于或然状态,无法排除各种合理怀疑。

3、请法庭依法对被告人做出无罪判决

首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案件的证明责任,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原则的精神和要求,司法机关承担刑事责任的证明责任,*机关侦查终结,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承担有罪的证明责任。如证明不了有罪,或有罪的证据不充分,有罪无罪难以确定时,应做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解释,按无罪的处理,分别做出撤案、不起诉或无罪判决。辩护人认为,现有定罪的证据存在难以排除的诸多疑点。请法庭对被告人Y某依法做出无罪判决。

其次,真正的诈骗嫌疑人M某还没有归案,被告人和其引荐人Z某一直在全力寻找,M某的出现将会还事情于*大白。被告人本身也是受害者,但其并没有占有Q某财物的故意和事实,但在开庭前,已经将收取的Q某的11万元分两次全部退还给了Q某,Q某本人也对此表示了谅解。

辩护人

日期

二、刑事辩护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为保证辩护人能充分执行辩护职能,履行辩护职责,法律赋予辩护人一系列诉讼权利。主要包括:独立辩护权、阅卷权、会见通信权、调查取证权、司法文书获取权、获得通知权、质询权、辩论权、控告权、拒绝权及其他权利。辩护人在享有上诉诉讼权利的同时需要承担下列诉讼义务:恪守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义务;保密义务;正当执业的义务;遵守法庭规则的义务;律师的法律援助等义务。

综上所述,而律师在做无罪辩护的时候,应当结合法律事实依据进行,实事求是,主要也是去针对检方指控的犯罪证据去提出异议,同时也应该围绕关键证据确实,诈骗事实不清晰来进行辩护,而在证据不足以定罪的时候,*会作出无罪判决。

诈骗案已经开庭了做无罪辩护胜诉几率大吗 (三)

法律分析: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应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证据确实、充分,无罪辩护适得其反。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因涉嫌诈骗罪而被抓如何有效辩护? (四)

从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来看,诈骗罪呈现多发态势,并且涉及公司类型诈骗案件较多,往往一旦涉嫌诈骗,公司人员全部被带走接受调查,一旦前期工作没有跟进,后期被定罪的概率非常大。并且在处理案件中,发现民事欺诈与刑事欺诈的界限到底在哪里,司法机关对于这一问题也存在不同的认识,导致一些案件存在争议。但本着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以及目前司法理念在逐渐从有罪推定向无罪推定转变,并且疑罪从无在司法实践及个案中也得到体现,为诈骗罪的有效辩护也提供了可能。结合近年来办理涉及诈骗罪案件的经验,刑事律师对案件至关重要,知名刑事辩护代理,找黄钢律师团队,河南贵简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取保候审成功率高,无罪辩护成功率高,具有为集团犯罪、共同犯罪做无罪、罪轻辩护的丰富经验。黄钢律师团队办理过国内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刑事案件,为代理人从判刑10年辩护后改判无罪,还被告人人清白先要明确一点,律师知名度高不等于有真才实学,甚至有些律师名气越大,其忽悠能力就越强。许多人在委托了所谓的“大律师”之后,发现其徒有虚名,但是案件已经“烂尾”。当事人及家属才幡然觉醒,而结果已经是人财两空。所以找律师一定要当面去与律师沟通案情。在面谈过程中,直接向律师介绍案情,听律师对案件的分析,以此判断对方是否专业、有水平,面对面直观地考察律师的实力,这里推荐河南贵简律师事务所的黄钢律师,真金不怕火炼,贵简律所在河南刑辨界资历深厚,经验丰富,属于业内知名的刑事案件领域强所,值得信任。刑事律师对案件至关重要,可以去上百度看看。

诈骗无罪辩护成功率高吗 (五)

诈骗罪无罪辩护成功率高,具体分析如下:

1、主观意图不是出于诈骗,行为人有真实的还款行为,具备还款能力,且不存在逃逸、隐匿财产等行为的,不能认定其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

2、行为人与相对人存在民事纠纷,采取占用他人财物的不当手段以实现权利,该行为不妥甚至可能涉嫌其它犯罪,但不能据此认定行为人对财物的非法占有目的;

3、民事借贷纠纷、民事欺诈与诈骗罪的区别,罪与非罪的区分关键,即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主观方面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

诈骗罪主观方面存在两点问题:犯罪故意与犯罪目的,司法实务中,不能将故意等同于犯罪目的。成立诈骗罪,不仅要求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主观上具有骗取对方财物的故意,同时还要求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该财物的目的。此即目的犯构罪的特殊要求,亦符合该类犯罪的本质特征。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无罪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规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而证明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故,若控方提供的证据不能达到法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即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被告人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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