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小贴士】校园欺凌,公安机关可以依法“拘留”!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针对14-16周岁未成年人一年内二次违法或情节恶劣者打破“不拘留”惯例,明确公安机关须对殴打、恐吓等学生欺凌行为依法处理并联动学校建立追责机制等。

根据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

学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知发生严重的学生欺凌或者明知发生其他侵害未成年学生的犯罪不按规定报告或者处置的,责令改正,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建议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25年6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播音制作:郭岚

编辑:郭岚、王浩懿

初审:郝滋丽

复审:钟晓

终审: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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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治安拘留,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集么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