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95年 12月当兵2007年退伍到三级士官,这民政部清零行动有什么待遇吗? (一)

最佳答案(1995年12月当兵)96年的兵、到2007年底退伍(已经有12年军龄)的三级士官,依据当时有效的法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 士官退出现役后,初级士官作复员安置;服现役满十年的中级士官、高级士官作转业安置,本人要求复员,并经组织批准,也可以作复员安置,入伍前是农村户口的,可以转为城镇户口;服现役满三十年或者年满五十五岁的高级士官作退休安置,根据地方需要和本人自愿也可以作转业安置。丧失工作能力的士官作退休安置。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规定。也就是说:你不管是选择的转业还是复员退役的,都是《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规定具有安置工作条件的退役军人。

而民政部“清零行动”的安置工作对象条件:是对1978年后依据已经先后废止的法规《国务院关于处理义务兵退伍的暂行规定》、《退役义务兵安置条例》和现行法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法规文件中具有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军人,而没有得到民政部门安置工作退役军人的。

如果你退役时并没有得到安置工作(含自谋职业、货币化安置等方式)的,那么你就是民政部“清零行动”的安置工作对象;反之你就不再民政部“清零行动”的安置工作对象之内。

退役士兵可以出国吗 (二)

最佳答案退役士兵可以出国,没有法律规定退伍军人不可以出国。虽然可以出国,但是不可以定居外国。

退出现役的军人称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包括:退役军官、退役士兵。士兵包括义务兵和士官(志愿兵)。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按照政府每年度的安置工作政策退役士兵又分为城镇退役士兵、农村退役士兵(1995年以前称为退役军人)。2011年,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建立城乡一体,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安置制度。

1995年的《全国人大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失效了吗? (三)

最佳答案这要看后来是否出台了新的《决定》,如果后来修改了原《决定》并出台了新的《决定》,那么它就自新《决定》生效起之日失效。我查了查,没有出台新的《决定》,所以它没有失效!

举个例吧:

2011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附则中强调:

第五十三条本条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1987年12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1999年12月1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所以,任何法律法规,只要没有新《决定》替代它。那么它任然生效,不论时效。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义务兵安置条例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紫律云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