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想离婚因精神疾病问题,被告知超出民政局范围,要起诉离婚!

前几日上海有个46岁的王女士,结婚15年了有两个孩子,因为经常和老公吵架想离婚。三月底时她和老公拿着离婚协议去民政局,工作人员说不能办,因为她是精神二级残疾人。

据民政工作人员解释,他们只能走法院诉讼离婚。王女士说从小就有家族遗传的精神病,但自己能正常生活。以前办了残疾证没想到影响离婚。民政局的人说有精神类残疾就不能在民政局办理,必须去法院。

律师解释:

民政局担心精神病人的真实意愿是否清楚。但是残疾等级和有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其实不直接挂钩。有些精神残疾人还是能自己做主的。律师建议王女士先去做个民事行为能力鉴定。

如果鉴定显示王女士完全有行为能力,就能自己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如果不是,就需要有人当监护人。可现在王女士的情况比较麻烦,她的老公是第一顺位监护人,但两人要打离婚官司,老公不能当监护人。

王女士爸妈都去世了,其他亲戚年纪大又有病,没人能担任监护人。律师说可以让居委会来做监护人。现在他们准备先做鉴定,再进一步起诉。

法律上规定监护人优先顺序是配偶、父母孩子、其他近亲,最后才能是其他人或者组织。这个案子涉及到民法典多条法律规定,特别是关于残疾人权益保护的部分。

离婚时如果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应该帮忙。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王女士的情况比较特殊,需要走完鉴定和诉讼的流程才能解决。

这类问题反映出法律执行中的实际困难。很多人不知道残疾等级和行为能力的区别,也不知道没有合适监护人时该怎么办。社区或者社会组织可能要承担更多责任。

现在王女士一家只能等鉴定结果出来再继续走程序。这种涉及法律细节的个人问题,普通人在面对时可能要花更多时间和精力。

法院和民政局的规定背后有法律依据,但具体操作中遇到特殊情况还是需要专业人士指导。每个案件的细节不同,处理起来也会有差别。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集么律网希望女方想离婚因精神疾病问题,被告知超出民政局范围,要起诉离婚!,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