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夫妻离婚了小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
- 2、家庭号摇号一方父母买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 3、我和老公离婚了住在一起而他又在外面有女人生了小孩怎么办
- 4、在没有离婚之前女方留下孩子就偷偷跑了怎么办 能起诉她吗?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相关解答:
夫妻离婚了小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 (一)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夫妻间的婚前债务离婚时一般由欠债一方偿还,另一方不偿还。但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家庭号摇号一方父母买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二)
优质回答一、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时怎么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换句话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父母名义买房,房产证登记的是父母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父母的,这个时候,夫妻双方就不能在离婚时请求分割以父母名义买的房产。但是如果论及购买该房的出资,则可以按照债权债务关系处理。
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在现实中存在三种分割方式。
1、以一方父母名义买房在离婚前已经过户到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名下,房子已经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可以请求分割;
2、以父母名义买的房子符合上市交易条件且与父母签有书面的委托购买合同;
3、虽然没有书面的委托购买合同,但是父母承认委托购买的事实的。
在上述三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房产证、委托购买合同、房屋所有权公证等证据材料,以及证人证言,进行综合判断,以确定以父母名义买的房子是否可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进行财产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以孩子名义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父母出资以孩子名义买房,并登记在房产证上的,视为对孩子的赠与,所以孩子是该房产的所有人。夫妻双方离婚时,不能侵犯孩子对房子的产权权益。如果小孩未年满18周岁,在年龄上还属于限制行为能力的人,需要父母以监护人的身份在合同上共同签字,但房屋的产权仍然是属于小孩的。原则上在离婚的时候不能分。但是,如果成年子女同意将房产过户给父母,父母通过离婚进行财产分割也是可以的。
在现实中,很多人以父母名义买房时,会将以父母名义买的房产进行公证,或者双方签订了以父母买的房子的相关协议,这样一旦出现离婚,或者涉及房产分割等情况时,能给自己留一条后路,到时候可以以公证或协议证明房产是自己的。但是这样的公证的效力从现在的法律来看,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在涉及以父母名义和以孩子名义,购买的房产,离婚时房产如何分的问题有很多复杂的地方。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之后是可以申请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创造的财富,依据法律规定是可以进行平均分割的,但是由于一方存在过错等情况,一般就可以少分或者是不分,还可以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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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离婚了住在一起而他又在外面有女人生了小孩怎么办 (三)
优质回答我和老公离婚了住在一起而他又在外面有女人生了小孩怎么办 什么关系,你们离婚,虽然住在一起,他在外面有女人生了孩子,也不属于重婚,你告不了他,顶多是你跟他分手
如果我和老公没有离婚,但是老公又在外面有女人了还生了小孩,这种他属于重婚罪吗
诉讼离婚的程式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1)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只有具备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式也随即开始。(2)审理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①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②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③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3)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式。
我和老公离婚了.还住在一起.我想再结婚又怕伤害小孩.我该怎么办
离婚了还住在一起本身来说就是一个错误!既然怕伤害小孩何必离婚呢?这不是草率是什么呢?路是自己选的,该怎么选择还是得自己做出选择!
我和老公离婚第二天他知道我在外面有小孩怎么办
他可以起诉你重婚罪的。
我和前夫离婚了还住在一起,他现在外面有私生子.我该咋办
那你纯粹就是傻 你们现在没有任何关系 人家在外面有几个私生子跟你有关系吗 你这纯粹糟践自己
我和情人有一个小孩但他又在外面有女人
和情人能有孩子?你真够可以的 建议你组建家庭 是分是和看对方的 没有结果就走法律程式吧 不然又多一个被骗的
我和老公生活快九年了在一起生了个女儿现在他又在外面给别的女人在一起生个儿子我该怎么办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有子女的视为夫妻。重婚成立。他要受法律责任。但是这是不告不理,就是说没有原告,法院是不会主动去审理的!
男人没离婚又在外面找了个女的住在一起了是重婿吗
如果这个男的没有离婚,又以夫妻的名义和另一个女人住在一起,涉嫌重婚罪。
我和老公离婚两年了,还住在一起,算是夫妻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您与您的前夫在法律上已不是夫妻,属于同居关系。
我们在一起快十年了。生了两个小孩现在也没办领结婚证,现在老公又在外面有了外遇,我想和他离婚要怎么离
在法律上没领结婚证是不构成婚姻关系的(94年以后的婚姻法),只构成同居关系,所以你不存在离不离婚的问题,可以随时中断同居关系。但构成同居关系,对子女有都有抚养义务,对财产的分割可以通过自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在没有离婚之前女方留下孩子就偷偷跑了怎么办 能起诉她吗? (四)
优质回答一、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二、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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