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离婚不支付孩子抚养费的协议是否有效 (一)

民法典规定离婚不支付孩子抚养费的协议是否有效

贡献者回答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中不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条款,如果双方自愿签订且不违法,原则上可以认定为有效,但存在特定限制。

1. 协议的有效性: 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且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关于子女抚养费支付的协议部分,可以被认定为有效。

2. 协议的特定限制: 不妨碍子女提出合理要求:尽管双方达成了不支付抚养费的协议,但这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父母的法定抚养义务: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这是法律规定的,不因离婚协议而免除。

3. 法律条款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综上所述,虽然离婚协议中不支付抚养费的条款在双方自愿且不违法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为有效,但这一协议不能免除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子女在必要时仍有权向父母提出合理要求。

关于离婚协议中,有没有放弃抚养断绝关系这种说法? (二)

贡献者回答在离婚协议中,关于放弃抚养,断绝关系这种说法,是不存在法律效应的。离婚协议最主要的是包含思想内容,第一是关于离婚的自愿性,也就是双方自愿主动离婚,第二是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第三是财产的处理问题,第四是债务处理的问题,那在这里所说的关于放弃抚养,断绝关系应该是属于子女抚养的J项问,离婚协议中只能规定。

关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及抚养费的约束反断绝关系,这是属于没有法律效力的说法,在合同中,即便是有了这样的字眼和约束,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只能说可以放弃抚养费的可能。断绝关系只是一种具有个人色彩的说法,在法律上是站不稳脚跟的,所以说要说离婚协议中有这种说法,首先它不是一份合格的离婚协议,其次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

所以我们在婚姻生活中有诸多的磕磕绊绊,但是也应该相互磨合,相互理解,但是到了真的非离婚不可的地步,在面对子女问题的时候也应该相对柔和,因为父母的感情破裂,子女同时也受到了伤害,在这种情况下,还要存在断绝关系这样的一种。想法的话对子女的伤害是极其大的,哪怕是离婚了,两人对于子女而言也依旧是自己的父母,只是不能再组建一个三人生活在一起的家庭而已,所以说在关于子女问题的权利上,还是应该慎重一些。

因为离婚本身已经对孩子造成了伤害,而争论的你来我往,只会对孩子造成第二次伤害,在保护孩子的这一层面上来讲,作为父母而言应该有共同的目标,所以说可以放弃抚养,但是断绝关系,这是对孩子最大的伤害,这也是对自己的一个伤害,因为子女与父母是永远有着一脉相承的。

离婚协议书上能不写孩子抚养权吗 (三)

贡献者回答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因此离婚协议书不写抚养权是不行的。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协议上写不要抚养权还可以要抚养权吗 (四)

贡献者回答离婚协议上不要孩子抚养权,如果双方情况发生变化,仍然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不要小孩不给抚养费犯法吗 (五)

贡献者回答首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跟小编具体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不要小孩不给抚养费犯法吗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其次,就该问题而言,如果女方不给付关于孩子的法院费用,男方可以选择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不管父母是否离婚,对于未成年子女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既是人伦规范,也是我们国家婚姻法的规定。

所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于情于法都说不过去,因为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一方直接抚养孩子,不直接带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这在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都会明确要求的。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是法定义务,如果孩子确实有需要的话,另一方可以代孩子起诉要求你今后支付抚养费。当然你也有探视权,这类事情尽量协商好,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二、关于抚养费

1、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费

我们国家《婚姻法》规定,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上述费用应当和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相适应,所以对于未经双方协商同意的贵族学校的学费、购买奢侈品的开支等费用一方可以拒绝承担。一般来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到其十八岁为止,因此不直接带孩子的一方没有支付孩子上大学费用的义务。

2、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这是最主要的两种途径。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是法院调解离婚,除了《离婚调解书》外,也应该有一个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里面应该有子女抚养条款,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执行,可重新起诉到法院,让法院重新裁定,强迫执行;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离婚判决书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这样说来,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无论是哪一方的责任,都不应该,而且在法律上也逃避不了。所以,父母一方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应该据理力争,实在没有办法,去法院起诉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如果在这一过程中有什么疑难问题,可以咨询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他们会在诉讼过程中提供非常有价值的诉讼意见和方法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当事人争取获得孩子的抚养费。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离婚协议不抚养孩子能成立吗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紫律云网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