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提出离婚问我要三万每个月再给一千抚养费孩子教育生病平摊合理吗? (一)

妻子提出离婚问我要三万每个月再给一千抚养费孩子教育生病平摊合理吗?

优质回答是否合理自己从下面几项原则去判断:

1、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对等平均分配,如果你们的财产远远多于6万,那女方要3万是要少了;

2、抚养费一般是夫妻总收入的20%左右,如果你们的总收入超过5000元/月的话,每月给1000元,也是给少了。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具体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怎么给的 (二)

优质回答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给付方式如下:

有固定收入的情况:

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给付。

若负担两个子女的抚育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情况:

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有固定收入的比例确定。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后女方给孩子抚养费一个月是多少钱? (三)

优质回答离婚后女方给孩子抚养费的数额并没有固定的标准,通常由双方协商决定,若协商不成则可能通过法律途径判定。以下是影响抚养费数额的几个主要因素:

双方经济状况:对于有稳定工作和收入的女方,通常建议承担孩子抚养费的30%至40%。若女方无固定收入,则可能会适当减少支付金额,减少的比例取决于其实际经济状况和能力。

孩子的实际需求:抚养费的具体数额还需考虑孩子的教育、医疗、生活费用等实际需求。这些费用会随着孩子的成长和当地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有所变化。

当地生活水平:法院在判定抚养费数额时,会依据当地的生活水平进行考量。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成本不同,因此抚养费数额也会有所差异。

综上所述,离婚后女方给孩子抚养费的数额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量结果。双方应在了解各自经济状况的基础上,尽量协商一致,确保孩子得到妥善的抚养。若协商未果,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确保合理、公正的抚养费分配。

离婚前分居期间的抚养费怎么算 (四)

优质回答离婚前分居期间的抚养费计算需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首先,要考虑子女的实际需求。这包括子女的基本生活费用,如食物、衣物、住房(如果分居后子女与其中一方共同生活,需要考虑该方为子女提供的住房费用)等。此外,还需要考虑子女的教育费用,包括学费、书本费、学习用品费等。医疗方面的费用也是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包括日常的医疗保健、疾病治疗等。

其次,需要参考支付方的收入情况。一般来说,抚养费的数额会按照支付方月总收入的20%-30%来确定。如果支付方有多个子女需要抚养,那么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会超过其月总收入的50%。例如,如果支付方的月收入为10000元,那么对于一个子女来说,抚养费大概在2000-3000元之间。

再者,当地生活水平也是影响抚养费数额的一个重要因素。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等都有所不同,因此,在计算抚养费时需要考虑到这些因素。一般来说,经济发达、物价水平高的地区,抚养费数额也会相应提高。

最后,如果支付方收入不稳定或有特殊情况,如失业、疾病等,那么抚养费的数额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协商确定一个合理的抚养费数额。

综上所述,分居期间抚养费的计算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子女需求、支付方收入、当地生活水平以及支付方的特殊情况等多方面因素。

重庆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一个月? (五)

优质回答重庆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没有具体数额,重庆夫妻离婚,孩子尚小的话,一方给对方的抚养费可以根据月收入水平确定,标准在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之间,如果需要承担多个孩子的抚养费,原则上最多不超过月工资的一半。

一、重庆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一个月

重庆市民离婚,有孩子的,需要一方给对方抚养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比照前面的比例计算。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变更抚养费的情况有哪些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综上所述,重庆市民办离婚手续的时候,如果孩子还没有成年,归一方抚养后,对方要支付抚养费来承担自己的义务。抚养费一般都是按月支付,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数额,或者简单的用一方的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确定抚养费。就是誉祥小编整理的内容。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离婚抚养费女方要给吗,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紫律云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