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应以和为贵,过分冲动,以自我为中心,只会害人害己。

2021年7月13日晚上, 辽宁省丹东市男青年大春,在本市一家烧烤店就餐时,因为服务态度问题与老板娘发生争执,一番争吵之后,双方不欢而散。大春愤而离去。

大春回到家里以后,仍然怒气未消,越想越来气。就想打砸烧烤店进行报复出气。

第二日中午3时许,大春叫来自己的朋友小王一起乘车来到烤皮店,二人使用啤酒瓶砸烧烤店。

一番打砸之后,二人扬长而去。

打砸造成该店白钢门框、玻璃、LED显示屏等物品损坏。

经评估鉴定,涉案财物损坏修复费为5840元。

很快,大春就被抓获归案。

小王迫于压力。主动投案自首。

两人赔偿烧烤店人民币三万元,获得了烧烤店老板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二人因为琐事,故意打砸他人店铺,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判处大春拘役五个月,判处小王拘役三个月。

小编普法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根据数额不同,可给予不同处理,若数额较小,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给予5至10日拘留和500元以下罚款处理;情节较重的,可处10至15日拘留和1000元以下罚款。

若数额达到5000元或者情节严重的,就可以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在社会生活中,当遇到矛盾纷纷时,一定要理性对待,以理服人。

解决问题的方式有很多,凡事都要“三思而后行”,切不可只图一时痛快,采取极端手段处置。

暴力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无视法律的存在,采取暴力手段来逞一时之快,只会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头条创作挑战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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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均为化名 图片来自网络)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砸了别人的店要坐牢吗,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集么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