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条例背景与目的
-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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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实施条例全文

一、条例背景与目的
背景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为了解决该法律在实践中的理解和操作问题,国务院于2008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一条例的制定旨在细化劳动合同法的各项规定,增强其操作性,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目的
《条例》的主要目的是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用人单位主体资格
根据《条例》,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如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可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若未取得相关证照,但受用人单位委托,也可与劳动者订立合同。
书面劳动合同要求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若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仍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关系,但需支付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需每月支付两倍工资,并补订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与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紫律云网关于新劳动法实施细则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