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专利罪的量刑与辩护

一、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216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假冒专利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 法定刑幅度

- 唯一一档: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2. “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 非法经营数额:20万元,或违法所得10万元;

- 直接经济损失:给专利权人造成50万元损失;

- 数量标准:假冒两项他人专利,且非法经营额10万元或违法所得5万元;

- 其他情形:如多次实施、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

3. 罚金标准

- 一般为违法所得1-5倍,或非法经营额的50%-1倍。

4. 单位犯罪

- 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责任人员按自然人标准处罚。

二、辩护要点

结合典型案例及司法实践,辩护可从以下角度切入:

1. 事实认定争议

- 专利有效性:

- 主张被假冒的专利已失效、未授权或非真实专利(如专利申请号冒充授权号);

- 例如:专利权终止后继续标注专利号的行为可能不构成“假冒他人专利”。

- 行为性质:

- 区分“假冒专利”与“冒充专利”(后者不涉及真实专利,可能仅受行政处罚);

- 主张未实施“假冒行为”,如仅使用技术未标注专利号,或未误导公众。

2. 法律适用争议

- 罪名界限:

- 若行为符合《专利法》第84条但未达刑事立案标准(如非法经营额不足20万元),应认定为一般违法;

- 例如:销售不知情的假冒专利产品且能证明合法来源,可能免于刑事处罚。

- 情节严重认定:

- 质疑“直接经济损失”的计算方式(如是否包含间接损失);

- 主张假冒专利未实际导致消费者混淆或市场损害。

3. 证据链审查

- 专利权属证明:

- 要求公诉方提供完整的专利授权文件(如专利证书、年费缴纳记录);

- 若专利权人未实际实施专利,可能削弱“损害后果”。

- 数额计算争议:

- 非法经营额是否包含非侵权部分(如未标注专利号的产品);

- 例如:仅包装标注专利号而产品本身无侵权技术,可能降低非法经营额认定。

4. 量刑情节辩护

- 从轻/减轻情节:

- 自首、立功(如协助查处上游造假窝点);

- 退赃退赔、赔偿专利权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获缓刑或轻判);

- 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

- 程序合法性:

- 质疑搜查、扣押程序是否合法(如电子数据取证是否符合《电子签名法》)。

5. 特殊情形抗辩

- 技术对比异议:

- 若涉案产品技术特征未落入专利保护范围,主张不构成“假冒”(需专利侵权比对报告);

- 行业惯例抗辩:

- 某些行业存在标注“专利申请号”的惯例,需结合行业规范判断是否具有误导性。

三、典型案例参考

1. 数额巨大案:

- 案例:销售假冒专利化妆品非法经营额156万元,判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裁判要点:假冒专利行为直接误导公众,数额达标即构成“情节严重”。

2. 退赔获轻判案:

- 案例:赔偿专利权人损失并取得谅解,获缓刑;

- 裁判要点:积极补救可降低社会危害性。

3. 技术无效抗辩案:

- 案例:主张涉案专利已因未缴费失效,法院驳回指控;

- 裁判要点:专利有效性是定罪前提。

四、实务建议

1. 对辩护律师:

- 重点审查专利年费缴纳记录及授权状态;

- 结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84条,区分“假冒”与“冒充”行为。

2. 对企业合规:

- 建立专利标识使用审查机制,避免未经授权标注他人专利号;

- 对代工业务需核实委托方专利权属文件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专利侵权怎么处理?。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集么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