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的概念:民事权利的概念王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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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利的概念
民事权利,这一法律术语,是民法赋予民事主体为实现其利益可实施行为的范围。它不仅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也是主体为某种行为以实现其利益的可能性。具体而言,民事权利包含三个层面的内容:首先,享有权利的人可以在法定范围内,依自己的意思进行民事活动,实现其利益。这意味着,民事主体在法律的保护下,有权自主决定自己的事务,通过行使权利来维护和增进自身的利益。其次,享有权利的人可以要求负有义务的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自己的利益。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是相互对应的。权利人基于其享有的权利,有权要求义务人履行相应的义务,以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最后,在权利受到侵害时,享有权利的人有权请求有关国家机关予以保护。当民事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时,权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要求国家机关采取措施保护其合法权益。对于民事权利的本质,民法理论上存在多种学说,包括“利益说”、“意思说”、“法力说”和“期望说”等。其中,“利益说”认为权利的本质是由法律保护的利益;“意思说”强调权利是自由意志的体现;“法力说”认为权利是由法律和国家权力保障人们为某种特定利益而进行一定行为的“力”;“期望说”则主张权利是合理的期望,这种期望为法律承认和保障。这些学说共同构成了现今民法理论对权利本质认识的思想渊源。王利明与民事权利保护
在法学界,王利明教授对民事权利保护的研究具有深远影响。他深入探讨了基本民事权利保护与人- 1、民事权利能力有哪些含义
- 2、什么叫民事实体权利
- 3、民事权利的特征
- 4、民事权利概念解释
民事权利的概念:民事权利的概念王利明的相关问答
民事权利能力有哪些含义 (一)
优质回答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也就是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是作为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
民事权利能力的基本法律特征有以下几点:
(1)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可能性,还没给民事主体带来实际利益。
(2)民事权利能力包括民事主体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3)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由法律加以规定,与民事主体的个人意志没有直接关系。
(4)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主体人身的存在是不可分离的,民事主体不能转让或放弃,他人也无权限制或剥夺这种民事权利能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民法典》第十四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什么叫民事实体权利 (二)
优质回答民事实体权利是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享有行使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所产生客观事实存在的实体权利。
实体权利有时效的规定,而在时效届满时的诉讼胜诉权利消失,也就是法院不会判的胜诉,但是还是有起诉的权利,这就是实体权利,实体权利是不可能被剥夺的。
民事权利包含以下含义:权利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或者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权利是权利主体要求他人实施某种行为或者不实施某种行为,以实现其利益的可能性;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主体得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济。
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与其他物权相比,财产所有权具有如下特征:所有权为自物权。
所有权为独占权;所有权为原始物权;所有权为完全物权;所有权是具有弹性力、回归力的权利;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财产共有权
民事权利的特征 (三)
优质回答法律解析:
1、公力救济。公力救济,又称国家保护,指权利人通过法定程序请求国家对其权利进行保护。公力救济,是以 民事责任 作为中介的。民事权利受到侵犯时,原来正常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实现受到阻碍和干扰,从而产生民事责任法律关系。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诉讼 ,人民法院便行使公权力强制责任人承担第二性的义务,以对正常的民事法律关系加以补救。 除了民事性质的停止侵害、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十种责任形式之外,还可以采用训诫、收缴财物或非法所得、罚款、拘留、判处 刑罚 等行政和刑事性质的保护方法。 2.私力救济。所谓私力救济,又称自我保护,指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得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采取自我保护措施,自行救济受侵害的权利。现代社会,权利侵害以公力救济为原则,但在有些情况下,民事主体权利受到侵害,情形紧迫,如不及时制止或躲避侵害,不仅会使权利人无从实现权利,还有可能扩大势态,影响社会秩序。所以各国民法均规定,民事主体可在一定限度内进行私力救济,包括自卫行为和自助行为。 (1)自卫行为。自卫行为,指民事主体为使自己或他人的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采取的自卫或躲避措施,包括 正当防卫 和紧急避险。 正当防卫,指为了使本人或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 侵权行为 人采取的必要防卫行为。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有: ①必须是针对不法的侵害行为而实施,对合法行为,不能防卫。 ②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在进行中的。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是指已经开始的,或者正在实施而尚未结束的不法侵害行为。如果这种行为纯属想像或推测,或者是已经终止的,则当事人不存在防卫问题。 ③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防卫。 ④不得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 防卫过当 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民事权利有哪些 (1)财产权与人身权 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是可以以金钱计算价值的,一般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需以财产方式予以救济。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 继承权 ,也包括 知识产权 中的财产权利。 (2)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享受其利益的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都属于支配权。支配权的特点主要在于:第一,权利人可直接支配权利客体,以满足其利益需要,如房屋所有人可以直接占有使用房屋;第二,具有排他性,权利人可禁止他人妨碍其对客体的支配。
法律依据:
《 民法典 》第13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民事权利概念解释 (四)
优质回答民事权利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和实施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 民事权利具有多种特征,这些特征共同构成了民事权利的核心概念。以下是关于民事权利的
第一,民事权利体现了法律对个人利益的确认和保护。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所享有的各种利益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这些利益构成了民事权利的核心内容。例如,财产所有权、合同权利等,都是法律对个体利益的具体确认。 第二,民事权利表现为享有权利的主体能够实施一定的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权利的本质是法律赋予主体一定的选择自由,主体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和需要行使权利。这种自由表现为可以自主决定如何行使权利,以及是否行使权利。
第三,民事权利的存在和实现具有可能性。虽然法律赋予主体以权利,但权利的真正实现需要主体通过一定的行为来实现。这种可能性受到法律的保护和支持,同时也受到法律的限制和约束。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利,才能确保其有效性和合法性。 综上所述,民事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的一种利益范围和行为自由,是主体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它是民法法律关系中的核心要素,体现了法律对个体利益的确认和保护。同时,民事权利的实现需要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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