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中46条死刑罪名

我国刑法对于严重危害社会、侵犯公民权益的犯罪行为,设定了严厉的刑罚措施,其中死刑作为最为严厉的刑罚形式,其适用条件和罪名都有着明确的规定。本文将详细介绍我国刑法中规定的46条死刑罪名,以便公众对刑法的相关规定有更深入的了解。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7个)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刑法中最为严重的犯罪之一,其中涉及死刑的罪名包括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投敌叛变罪、间谍罪、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罪以及资敌罪。这些罪名主要针对勾结外国、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以及为境外势力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等行为。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14个)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过失地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涉及死刑的罪名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劫持航空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以及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这些罪名主要针对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2个)
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方面,涉及死刑的罪名包括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这两种行为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因此刑法对其设定了严厉的刑罚。
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5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是指侵犯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其中涉及死刑的罪名包括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绑架罪以及拐卖妇女、儿童罪。这些罪名主要针对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益的行为。
五、其他罪名
除了上述四大类罪名外,我国刑法还规定了其他涉及死刑的罪名,如抢劫罪(侵犯财产罪)、暴动越狱罪和聚众持械劫狱罪(妨害司法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和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罪和受贿罪(贪污贿赂罪)以及军人违反职责罪中的多个罪名。
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的是,死刑的适用必须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确保公正、公平和合法。同时,对于犯罪分子的惩处应当以
- 1、判处死刑的罪名只有46个
- 2、中国刑法死刑罪名有哪些?
- 3、刑法46个死刑罪名
- 4、我国现行《刑法》中存在死刑刑法的罪名共有46个
我国刑法中46条死刑罪名的相关问答
判处死刑的罪名只有46个 (一)
贡献者回答法律主观:
判处死刑的罪名有放火罪、破坏交通工具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等。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法律客观:
《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中国刑法死刑罪名有哪些? (二)
贡献者回答我国刑法中死刑的罪名一共有46个,分别为:
1.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第103条第一款、第113条)、武装叛乱、暴乱罪(第104条、第113条)、投敌叛变罪(第108条、第113条)、间谍罪(第110条、第113条)、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罪(第111条、第113条)、资敌罪(第112条、第113条)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14个),8.放火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决水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爆炸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投放危险物质罪(原投毒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修正案(三)》第1、2条)。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修正案三)、破坏电力设备罪(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劫持航空器罪(第121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125条第1款)。
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第125条第2款)——25条第2款(《修正案(三)》第5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第125条第2款)、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127条第1款)、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127条第2款)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2个),生产、销售假药罪。(第141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第144条)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5个),故意杀人罪(第232条)、故意伤害罪(第292条)、强奸罪(第236条)、绑架罪(第239条)、拐卖妇女儿童罪(第240条)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1个),抢劫罪(第263条)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3个)暴动越狱罪(第317条)聚众持械劫狱罪(第317条)
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1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47条)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2个)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第369条)、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第370条)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2个),贪污罪(第382条、第383条),受贿罪(第385条、第386条)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10个),战时违抗命令罪(第421条)、隐瞒、谎报军情罪(第422条)、拒传、假传军令罪(第422条)、投降罪(第423条)、战时临阵脱逃罪(第424条)、军人叛逃罪(第430条)。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第431条)、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438条)、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罪(第439条)、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第446条)
扩展资料
统一死刑的标准:
最高院坚持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严格掌握和统一死刑适用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对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同时,依法开展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促进因民间纠纷激化导致犯罪的案件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谅解协议,尽量依法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
刑法46个死刑罪名 (三)
贡献者回答法律主观:
我国《刑法》分则涉及到的死刑罪名有: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7个): 1、背叛国家罪 2、分裂国家罪 3、武装叛乱、暴乱罪 4、投敌叛变罪 5、间谍罪 6、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罪 7、资敌罪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14个): 1、放火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2、决水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3、爆炸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 4、投毒罪(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修正案(三)》第1、2条) 5、 投放危险物质罪 (取消投毒罪罪名) 6、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修正案三) 7、破坏电力设备罪(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 8、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第118条、第119条第1款) 9、劫持航空器罪 10、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125条第1款) 11、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第125条第2款)——25条第2款(《修正案(三)》第5条) 12、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取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罪名) 13、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修正三) 14、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修正三) 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7个): 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2个): 1、生产、销售假药罪。 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第二节走私罪(3个): 1、走私武器、弹药 2、走私核材料罪 3、走私假币罪 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无) 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1个): 伪造货币罪 第五节金融诈骗罪(1个): 集资诈骗罪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无)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无)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无)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5个): 1、故意杀人罪 2、故意伤害罪 3、强奸罪 4、绑架罪 5、拐卖妇女、儿童罪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1个): 抢劫罪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罪(5个): 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无) 第二节妨害司法罪(2个): 1、暴动越狱罪 2、 聚众持械劫狱罪 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无) 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无) 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无) 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无) 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3个):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2、组织卖淫罪(第358条第1款) 3、强迫卖淫罪(第358条第1款) 第八节制作、贩卖、 传播淫秽物品罪 (无) 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2个): 1、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2、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第八章贪污贿赂罪(2个): 1、贪污罪 2、受贿罪 第九章渎职罪(无) 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12个): 1、 战时违抗命令罪 2、隐瞒、谎报军情罪 3、拒传、假传军令罪 4、投降罪 5、战时临阵脱逃罪 6、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罪 7、驾驶航空器、舰船叛逃罪 8、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9、勾结敌人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罪 10、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罪 11、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罪 12、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残害无辜居民或者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罪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我国现行《刑法》中存在死刑刑法的罪名共有46个 (四)
贡献者回答我国现行刑法是一部严谨而严厉的法律,它在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修订后的刑法中,死刑罪名多达46个,涵盖了多个领域,每一项罪行都以其特有的严重性,彰显了法律的铁腕与公正。以下是部分死刑罪名的概览,让读者更深入理解这些触目惊心的罪行:
1. 国家安全的守护者
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共有7种,包括背叛国家、分裂国家、武装叛乱、暴乱、间谍活动、为境外窃取情报以及资敌罪。这些行为若达到严重程度,将面临死刑的判决,彰显出对国家利益的极端侵犯。 2. 公共安全的守护线
在维护公共安全方面,刑法列举了14个罪名,如放火、爆炸、劫持航空器等。一旦这些行为情节恶劣,后果不堪设想,死刑成为对罪行的最高惩罚。 3. 市场秩序的守护者
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两大罪名——生产、销售假药和有毒食品,若致人严重后果,罪犯将面临死刑的严厉惩处,警示企业必须对产品质量负起责任。 4. 人权的侵犯者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包括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和绑架等。这些犯罪行为,一旦情节恶劣,犯罪者将面临死刑的判决,彰显法律对人权的尊重与保护。 死刑的边界
并非所有罪行都直接指向死刑,如抢劫罪,即使情节严重,也可能被判十年有期徒刑,但在极端情况下,死刑也有可能被适用。同样,走私和制造毒品,破坏武器装备,贪污受贿等罪行,死刑与没收财产往往是对严重犯罪分子的终极惩罚。 战争与职责的考验
战时违抗命令、隐瞒谎报军情等军事相关罪行,以及军人违反职责罪,严重者也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确保军纪的严明和战事的公正。
总的来说,我国刑法中的死刑罪名,是对严重犯罪行为的严厉警告,它们代表了法律对正义的坚守与对社会和谐稳定的维护。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我国46个死刑罪名。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紫律云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