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平时看新闻或者身边遇到事儿,可能会听说 "被拘留了",但具体能关多久呢?在上海,这事儿是按法律规定来的,咱今天就给大家伙儿掰扯清楚。
比如你朋友被警察带走了(刑事拘留),警察觉得可能要正式逮捕他,那必须在被拘留的这3天内告诉检察院:这人我觉得该抓,您批不批?。
检察院收到申请后,7 天内必须决定:批捕还是放人。这7天还是被关在看守所的。所以3天 7天=10天。要是这10天里检察院说批捕,那就在看守所继续关;说不批,马上放人。
要是警察发现这案子有点麻烦,比如证据没查清楚、嫌疑人身份没核实,经领导批准,可以多查1到4天。比如被拘留到第3天的时候,警察说:这案子有点乱,再给我4天查查!
那被关在看守所的时间变成(3 4) 7=14 天。同上,放不放人还看检察院!
如果是那种惯犯、团伙作案或者跨地区流窜作案的(比如在上海偷名酒,逃回省外销赃的),警察要查的证据太多,十几天根本不够!这时候经领导批准,警察可以把时间延长到30天。
那被关在看守所的时间变成30 7=37天,这37天往往被称为黄金37天!
所以家里有人被拘留,赶紧找律师,让律师去了解情况、申请取保候审!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集么律网关于刑事拘留的期限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