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偷税漏税行为的定义
- 二、帮助偷税漏税的处罚规定
- 三、新刑法对逃税罪的规定
- 四、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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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偷税漏税的处罚规定

一、偷税漏税行为的定义
偷税
偷税是指纳税人采用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这是一种非法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的税收法规。
漏税
漏税则是指纳税人并非故意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这通常是由于纳税人不熟悉税法规定和财务制度,或者由于工作粗心大意等原因造成的,如错用税率、漏报应税项目、少计应税数量、错算销售金额和经营利润等。
二、帮助偷税漏税的处罚规定
税务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于帮助他人偷税漏税的行为,税务机关同样会根据情节的轻重,对其进行相应的税务处罚。
刑事责任
如果偷税漏税行为构成犯罪,那么相关责任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帮助他人偷税漏税并构成犯罪的行为,同样会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三、新刑法对逃税罪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新刑法对逃税罪的规定进行了修改,将罪名由“偷税罪”改为“逃税罪”,并规定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特别条款。即对于逃避缴纳税款达到规定的数额、比例,已经构成犯罪的初犯,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然而,这一规定并不适用于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的情况。
四、总结
帮助偷税漏税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因此,公民和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税收法规,自觉履行纳税义务。同时,对于发现的偷税漏税行为,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举报,共同维护国家的税收秩序和经济安全。税务机关也应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对偷税漏税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国家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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