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牛忠喜烧饼”第三代继承人,牛奔一直兢兢业业,每天尽心尽力地工作,力求把最好的烧饼带给顾客。
可2008年,他突然接到了一纸诉状,上面写着新乡市饮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告他们侵权,而侵权对象就是“牛忠喜烧饼”。
这让牛奔很委屈,因为自己的爷爷就叫牛忠喜,也是烧饼的创始人,自己作为传人,做烧饼的手法都是爷爷一点一点教的,怎么可能会侵权,所以他觉得公司的指控根本就是子虚乌有。
而在法庭上,公司信誓旦旦得拿出了一张纸,这竟然是“牛忠喜烧饼”的注册商标,有了这个,确实可以证明牛家侵权。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作为传人,他真的一直在侵权吗?注册商标又为什么会在公司手里?
而在牛奔跟公司打官司的过程中,大家发现两方竟然有长达几十年的纠纷了,这又是这么一回事?
跟公司的纠纷由来已久
随着了解的深入,众人大概明白了牛家跟公司的渊源,原来牛忠喜老爷子当年十几岁就当了学徒,学的就是打烧饼,手艺非常好,很多人慕名去找他买烧饼,他的名气也越来越大。
后来牛忠喜进了一家公司,正是这家新乡市饮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这里,牛忠喜跟其他人一起改良了烧饼的配方,随着公司的宣传,越来越多的人喜欢上牛忠喜烧饼。
牛忠喜退休以后,公司的生意也一落千丈,为此,公司特地把他返聘回来,还跟他商量要把牛忠喜烧饼注册为商品商标。
公司有自己的打算,他们觉得将来就算牛忠喜退休了,他们也可以凭借商标把客户留下来。
刚开始牛忠喜并不同意注册商标,他就想好好打烧饼,但公司表示这样的话,他们就可以在全国售卖烧饼,说不定以后还能走向世界。
老爷子并不懂里面的弯弯绕绕,只听到这样可以将自己的烧饼发扬光大,就同意了。
后来牛忠喜身体越来越不好,就跟公司提出了辞职,公司并不想同意,因为牛忠喜是一块活招牌,即使他在公司什么也不做,也有很多人冲着他来。
所以公司负责人跟牛忠喜商量说:“您别走了,就留在公司,也不用干活,就每天来转转,以后您的儿子孙子都可以来公司工作。”
解决牛忠喜一家的生活只是小问题,只是这样的话,公司还可以借机宣传自己,提高公司的声誉,为自己博得好名声。
可老人家有“落叶归根”的想法,所以他婉拒了公司的请求,带着家里人,回到了老家,但闲不住的老爷子在老家又开了一家烧饼铺。
在讨论铺子的名字的时候,大家表示老爷子的名声已经很响亮了,就叫“牛忠喜烧饼”吧。
随着牛忠喜渐渐变老,他的儿子接替了他的位置,并把手艺传给了下一代,他们想着,要搞成一个家族企业,让后代都知道牛忠喜的名字。
对于牛忠喜的行为,公司并不清楚,只是疑惑为什么生意突然就不景气了,公司负责人每天都很着急,上街询问路人是不是有不满意的地方,可这样根本没什么效果。
后来他想了一个好办法,打扮成一个普通人,混在来公司买烧饼的人中,借机打探,因为他觉得可能是自己家柜台的服务员不好。
第二天一早,乔装打扮的公司的负责人刘福强混进了人群中,操着一口外地人的话,问:“老乡,这的烧饼好吃不,我听说是特产哩,准备买点,哪个口味比较好?”
但别人却说:“这里味道虽然不错,但这是盗版的牛忠喜,不要在这买,专坑你们外地人。”
他一问才得知,原来距离公司不远也有一家牛忠喜烧饼店,而且牛忠喜本人就在店里,那里才是正宗的,大家都去那里买,只有不想跑远的才来公司。
刘福强回去调查了一下才知道,牛忠喜回老家以后,就开了一间烧饼店,而大家都是冲着名字去的,这才造成了公司的生意一落千丈。
想通以后,刘福强气不打一处来,他当即找到了牛老爷子,跟他讲说:“这个商标是公司的,你不能私自开店,快把店关了,要不然你们一家就是侵权。”
牛忠喜没有上过学,根本不懂这里面的道理,他只知道是用自己的名字开的店,怎么就不能开,所以并不理会刘福强的话。
刘福强本想跟老爷子好好商量,让他把店关了就是,但他却不理会自己,生气之下,刘福强在2008年直接把牛忠喜告上了法庭,并且要求牛忠喜赔偿自己的损失。
牛家信心满满地进入法庭,觉得自己不会失败,毕竟自己做的是祖传的生意,但现实却给了他们沉重一击,他们败诉了。
因为公司有“牛忠喜烧饼”的商标,基于这点,烧饼只能由公司出售,而且如果真的要追寻烧饼的源头的话,牛家也并不占理。
这个烧饼是牛忠喜进入公司以后,跟其他人合作改良的口味,并不是他的独创,所以牛家败诉了。
败诉以后,牛家很不服气,这么多年来,做烧饼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手艺,公司这么做,无异于断了他们的后路。
牛忠喜老人家在弥留之际,还一直念叨着,让他们把做烧饼的手艺发扬光大,一想到这里,牛奔就痛心,所以为了爷爷的遗愿,他也要抗争到底。
于是牛奔又提出了上诉,在法院审理的过程中,牛家还为烧饼申请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商标,很快就被批准。
事情到这里,就变得比较复杂,一边是拥有合法商标的公司,一边是祖传的手艺,综合衡量之下,法院做出了判决:公司依然享有商标,牛家也可以做烧饼,只是只能在原先的地址上售卖。
这样一来,两方都可以合法售卖烧饼,公司也觉得这样比较合适,也就不再上诉,本以为事情到这里就圆满结束了,但没过多久,公司再次提出了诉讼。
矛盾升级,超市无辜遭殃
这次公司的诉讼并不是针对牛家人,而是新乡的三个大型超市,分别是胖东来、新玛特和永辉超市,这次的理由还是一样的,指控他们侵权,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法院查看得知,原来牛家跟这三家超市达成了合作,在超市里单开了一个柜台,专门售卖烧饼,生意比原来更好。
法院方面就很不理解,之前明明表示这个烧饼不可以在别的地方售卖,为什么牛家还这么明目张胆。
在法官问出这个问题以后,牛家也是一脸委屈,他们表示自己也并不想违规,但实在是没办法了。
他们原先的那个老铺子已经很久了,之前判决没出来的时候,他们就打算着换地方,但判决出来了,也只能继续在那里。
但没过多久,那里就宣布要拆迁,难道他们要放弃这一门手艺吗?答案是否定的,他们不愿意。
并且老爷子的梦想就是要把烧饼发扬光大,不能埋没在他们手上,况且以后他们家还会有子子孙孙,不能让他们忘记做烧饼的手艺,这同样也是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不尊重。
另外一方面,他们不能在别的地方打烧饼,也不能开分店,万般无奈之下,只能选择到超市售卖。
这段时间以来,他们就在自己家里做烧饼,然后再拿到超市里售卖,为了合情合法,他们专门注册了一个商标,只不过是“牛忠喜烧饼服务商标”,他们觉得有了商标就可以合法售卖烧饼了,可现在看来,好像还是不行。
在谈合作的时候,超市也是看到他们有商标,还是烧饼的传人,所以就没多想,就直接上架了,但刚开始他们只签订了很短的合同。
烧饼上架以后,来买的人很多,连带着超市其他生意也好了很多,超市负责人很高兴,希望能跟牛家达成长期合作,但没想到现在却摊上了官司,超市方面也很委屈,当初达成合作的时候,牛家完全没有提及烧饼竟然还有版权的问题,如果他们早知道,肯定不会公然售卖。
说到这里,牛家也有一个疑惑,那就是他们确实也给自己的烧饼申请了服务商标,再加上非遗标识,他们觉得凭借这两点完全可以在任何地方售卖自己的烧饼。
听了他们的疑惑,法官耐心地为他们解释道:其实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根本就不是一个概念,服务商标就只是提供服务,是无形的,而商品商标则是针对商品本身。
从这个方面出发的话,如果没有公司的授权,超市就没有权利售卖烧饼,确实造成了侵权。
听到这里,超市的负责人都很无奈,当时完全没有想过这个,现在也只能认栽。
但由于案件牵扯地比较多,几方也颇有微词,所以就先休庭了,等法官梳理完毕再作判决。
在接受采访的时候,牛奔很无奈,他表示自己只是想把烧饼做好,真的没有那么多精力跟公司打官司,他希望早点结束,自己的生活也能尽快归于平静。
一切终于尘埃落定
无论牛家和公司如何争执,他们最终还是以法官的判断为准,但同时这个案例对法官来说,也是不容易的。
一方面来说,公司确实拥有烧饼的所有权,他们完全有理由申请牛家以后不许再售卖烧饼,但他们退了一步,让牛家在原来的铺子售卖,确实比较人性化。
但从牛家的方面来说,他们卖的是自己的传统手艺,这么多年来也靠这个手艺生存。
但如今传统店铺要拆迁,他们没有办法,只能跟超市达成合作,而且把传统发扬光大也是老人家的愿望。这样看起来,好像双方都有合理的理由。
因为“牛忠喜烧饼”在新乡的名气比较高,类似于特产了,所以大家对这个案件也比较关注,一旦法院处理不好,就会造成人们的不满。
所以本案的法官特别为难,他查阅了很多资料,也经常跟同事开会讨论,在深思熟虑了好几天以后,2014年,这个案子在新乡公开审理。
那天来了很多人旁听,他们都想知道结局是什么,也想知道自己以后还能不能买到正宗的“牛忠喜烧饼”。
经过一系列的辩论,法官做出了这个案件的最终判决:超市确实对公司造成了侵权,但考虑到超市并不知情,所以从轻处罚。
“牛忠喜烧饼”的所有权还是属于公司,但牛家有一定的经营权,由于原先的店铺拆迁,所以他们可以另外寻找地址开店,但以后不允许在别处售卖。
听了法官的判决,听众席上的人们都露出赞同的神色,公司和牛家对这个结果也表示接受,不会再上诉。
到这里,“牛忠喜烧饼”一案到此结束,双方纠结了几十年的恩怨也归于平静,其实这本应该是一件比较简单的案子,但种种因素使案子变得复杂。
虽说这个案子早就已经结束了,但关于知识产权的内容还在继续,特别是在大数据的时代,我们更应该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以这个案件为例,尽量不要再发生此类事件。
对于烧饼店主称店铺遭男子两次投毒,看完本文,小编觉得你已经对它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也相信你能很好的处理它。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未解决,可以看看集么律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