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现实活中,很多朋友和熟人之间借钱是常有的事。大部分人借款后会按时归还,但也有一些人借款后到还款时会百般推脱,拒不还钱。遇到这种情况,出借人往往很无奈,除了感叹对方“没诚信”,还会想:这种借款不还的行为,能不能按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呢?今天,小编就和大家来聊聊这个话题。
一、诈骗罪的法律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从法律条文可以看出,诈骗罪的核心在于“骗”,也就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从而“自愿”地交出财物。简单来说,就是骗子通过一系列手段,让你心甘情愿地把钱交给他,可实际上他压根就没打算还。
二、借款不还型诈骗的认定要点
在现实生活中,借款不还的情况十分复杂,不能简单地将所有借款不还的行为都认定为诈骗罪,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这是判断借款不还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的关键因素。如果行为人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还钱,借款只是其骗取钱财的手段,那就可能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比如,张三明明身无分文,还对外谎称自己有大项目需要资金周转,向亲朋好友借款,实际上却将借款用于挥霍享乐,这种情况就很可能被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是否实施了欺骗行为:
欺骗行为可以是虚构借款用途、隐瞒真实经济状况等。比如李四虚构自己要开公司做生意的事实,向王五借款,实际上却把钱拿去赌博,这就属于欺骗行为。另外,仅仅是借款后未按时还款,没有前期的欺骗行为,通常不构成诈骗罪。
欺骗行为与借款交付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被害人是因为行为人的欺骗行为才产生错误认识并交付借款。比如赵六虽然虚构了一些自己的经济情况,但钱七出借款项是基于多年的交情,而不是因为赵六虚构的情况,那么赵六的行为也很难认定为诈骗罪。
三、附案例分析
接下来,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加深理解:比如张某以妻子做生意周转为名,向李先生借款60万元,并承诺年化10%-15%的利息 ,约定2021年1月31日归还本金及利息共计68万元。然而,张某早已离异,长期沉溺赌博,靠着拆东墙补西墙过日子,所借款项都被他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以继续“以贷养贷” 。到期后钱某未还款,在李先生多次催促下,张先生说明了真相,并写了延期还款协议书 ,但签署协议不久就离职失踪,仅归还了两个月款项后便再无还款行为。最终,法院认定张某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在这个案例中,张某在身负巨额债务、明知自己没有能力偿还的情况下,虚构妻子生意周转的事实向陈先生借款,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其编造谎言的行为属于欺骗行为,且李先生正是因为相信了他的谎言才出借钱款,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四、民间借贷纠纷与借贷型诈骗的区别
民间借贷纠纷和借贷型诈骗在表现形式上有相似之处,如都有借款行为和未按时还款的情况,但二者有着本质区别:
主观目的不同: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款人通常是出于真实的借款需求,虽然可能因各种原因未能按时还款,但主观上是有还款意愿的;而借贷型诈骗中,行为人从一开始就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根本不想还款。
行为表现不同:民间借贷中,借款人一般会如实告知借款用途等情况;而借贷型诈骗的行为人往往会虚构借款用途、隐瞒真实经济状况等,甚至在借款后采取逃匿等方式躲避还款。
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借款不还的情况时,要冷静分析,判断对方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如果无法确定,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若只是普通民间借贷纠纷,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但若是涉嫌诈骗,一定要及时报警,让犯罪分子就受到应改有的惩处。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经济纠纷与诈骗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集么律网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