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帮忙,别帮信,懂帮信罪!

帮信罪

如果你还没有听说过

或者听说过但一知半解

咱们今天的科普

你可要学仔细了

“零成本”、“高收入”

有偿出租银行卡、借出身份证赚零钱花

这些看起来“零成本”“高收入”的行为

很可能落入不法分子的陷阱

沦为帮信罪的“工具人”

温馨提示今天的知识含量有点高请你不要只顾着“偷”表情包~

那么

究竟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与电信诈骗等网络犯罪联系紧密。

生活中

有哪些行为构成帮信罪

“两卡”类

帮信案件中,绝大多数为“两卡”类案件。

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向他人出租、出售银行卡(含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等)、手机卡(含流量卡、物联网卡等)

,用于接收、转移信息网络犯罪相关款项的行为。

“跑分”类

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登录特定平台为网络犯罪团伙提供转账帮助从而将赃款“洗白”的行为。

“吸粉”类

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他人提供推广帮助,以“刷单”“抢红包”“投资指导”“特殊服务”等名义邀请被害人进群或下载APP,后由电信诈骗团伙对被害人实施诈骗的行为。

“技术”类

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通过架设虚拟拨号设备(VOIP、GOIP、多卡宝、络漫宝等)开发网络程序、制作运营网站等方式提供技术支持的行为。

“两卡”违法犯罪的法律后果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涉“两卡”人员还将面临以下惩戒:

金融方面

被惩戒对象名下的银行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的非柜面出金功能,将会受到限制。同时,也会限制其使用支付账户、实名数字人民币钱包等功能。

电信网络方面

惩戒对象名下的电话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以及使用电话卡注册的互联网账号等功能都会受到限制。

信用方面

被判处刑事处罚的惩戒对象,将被纳入“电信网络诈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示

说了这么多

你还愿意做诈骗分子的好“搭子”吗?

其实

很多帮信行为人

并非一开始就有意实施犯罪行为

起初也是无意踩入了

网络犯罪团伙布下的陷阱

逐步沦为“工具人”

所以,如果见到下列“话术”

可一定提高警惕

咱们把“防御甲”穿好

不做电诈“工具人”

A:“用你的银行卡跑跑分/冲业绩/参与赌博/给网络直播带货转账。”

B:“我的征信有问题办不了银行卡,借你的用用。”

C:“借你的银行卡给我的淘宝店接收一下货款。”

D:“不管你征信什么样,把银行卡给我,我都能帮忙办理贷款。”

最后要强调的就是

请大家不要将自己的

银行卡、手机卡、身份证等

出租、出售给他人

如果发现有收卡、卖卡行为的

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 源:武汉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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