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合并或分立情况下原劳动合同的处理与影响

用人单位合并或分立情况下原劳动合同的处理与影响

一、引言

用人单位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常因战略调整、资产重组等原因发生

合并

分立

。此类变动不仅影响企业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也对员工的劳动关系产生深远影响,特别是原

劳动合同

的效力与执行成为关键议题。

二、合并情况下的劳动合同处理

法律框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合并时,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合并后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这意味着,员工无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其权益不受合并行为本身影响。

员工权益保障

合并后的企业应当承继原企业的所有劳动义务,包括工资待遇、福利、工作年限计算等,确保员工权益无缝衔接。

沟通与协商

尽管法律有明确指导,实际操作中,企业仍需通过内部沟通机制,向员工说明合并情况,解答疑虑,必要时可通过集体协商机制调整具体条款,以促进平稳过渡。

三、分立情况下的劳动合同处理

分立原则

用人单位分立时,原则上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分立后的用人单位根据其承继的业务范围、资产及员工归属情况分别履行。但实际操作中,分立往往伴随业务划分、人员调配,这要求企业明确员工归属,并与员工就劳动合同变更进行

协商谈判

变更与解除

若分立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如工作地点、岗位发生重大变化,员工有权与企业协商变更合同内容,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企业应遵循法定程序,确保过程合法合规,减少劳动争议。

四、特殊情况的应对策略

过渡期管理

合并或分立期间,企业需设立过渡期管理方案,包括设立专门团队负责员工安置、合同变更、信息保密等工作,确保过程平稳有序。

培训与支持

为员工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和心理支持其适应新环境和新角色,增强团队凝聚力。

争议解决机制

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内部调解和外部仲裁机制,快速响应员工诉求,维护企业和谐稳定。

五、总结

用人单位的合并或分立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常见现象,对原劳动合同的处理需遵循法律法规,兼顾企业利益与员工权益。通过有效的沟通协商、合理的安置方案及完善的争议解决机制,可以有效缓解因企业变革带来的劳动关系紧张,促进企业与员工的和谐共生。在这个过程中,企业的责任感与人文关怀将成为稳定劳动关系、激发团队活力的关键。

公司分立劳动关系怎么处理,原劳动关系还有法律效力吗? (一)

由于公司的发展或其他原因,一些公司会进行分立。分立除了要办理一定的手续外,还需要解决和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问题。那么,公司分立劳动关系怎么处理,原劳动关系还有法律效力吗?

网友咨询:公司分立后劳动关系怎样处理?

河北冀航律师事务所宋秋峰律师解答:

公司分立劳动关系继续有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宋秋峰律师解析: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关于劳动关系的认定:

一是与劳动者之间实际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首要的与独立的标准。原因在于,这种关系的人身隶属性的集中体现,也是劳动关系的根本标志。应当看到,这种关系表现的方式多样,既可以体现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直接与具体的管理,也可以体现为劳动规章制度下的一种间接与抽象的管理。同时,也不宜只将这一关系表述为劳动者实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与监督。这样表述只能站在劳动者一方面,不能反映用人单位这一方,从而无法全面认定劳动关系。

二是用人单位的供基本的劳动条件。这应当是认定劳动关系的一个结合性的标准。所谓的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场所、劳动对象与劳动工具。用人单位之所以成为用人单位,就在于它掌握了相应的劳动条件,并因此成为劳动者劳动力的使用者,并对劳动者进行管理、指挥与监督。由于实践中情况的复杂性,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应仅限于基本劳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专职律师

公司被收购老员工怎么办 (二)

公司被收购,原来的劳动合同应该继续履行,如果不履行的,公司就得支付给该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公司被收购,原来的劳动合同应该继续履行,如果不履行的,公司就得支付给该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原劳动合同不继续履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工作年限进行支付,每满一年算一个月,不满6个月的算半个月,计算基数为按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公司并购中的员工安置要如何解决

1、所有员工原则上全部接收,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给过渡期,一般控制在两个月(或更长时间)以内,以保证收购的顺利进行;

2、过渡期结束后,所有留下来的员工,一律竞争上岗,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3、签书面劳动合同的,要求目标公司一律补签书面劳动合同,以避开双倍赔偿的问题;

4、原则上,收购方不主动开除任何员工,以避开可能支出的经济补偿金;

5、特殊员工,比如“三期”中的女职工,以及工伤、工亡员工,特殊对待,以保证企业的稳定和收购的顺利进行。公司并购安置员工常见的做法是,全盘接收目标公司的全部员工。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公司被收购老员工怎么办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调到子公司被裁员怎么算年限 (三)

调到子公司被裁员算年限是要和总公司年限一起算。

因为按照规定,总公司劳动合同换签至分公司工龄要连续计算的。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调到子公司被裁员的补偿如下: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5、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裁员的责任规定:

1、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必须承担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必须承担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办理;

3、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4、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费用;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综上所述,调到子公司被裁员算年限是要和总公司年限一起算。因为按照规定,总公司劳动合同换签至分公司工龄要连续计算的。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de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法人、名称、性质变更,之前的工龄是否算入经济补偿年限? (四)

应当计算在内。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年个合同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法律分析

公司发生分立合并的,不影响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的工龄也不因此而中断。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时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年限来进行的。如果原公司注销后重新设立公司,再以新公司的名义和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和原公司的劳动关系到公司注销那天就终止,和新公司之间建立的是一个新的劳动关系,劳动者无权向新公司主张应由原公司承担的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或被收购,并不能影响员工的劳动合同。员工的劳动合同在新单位连续计算,同时应在新公司的劳动合同中表明原公司的工作年限,新公司要承认。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或被收购,公司不要员工了,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每工作一年赔偿员工一个月的工资。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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